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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和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以及中国改革时机的成熟,股份制给中国的国有企业和中国的经济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在政治上的争论基本消除,技术上也找到了很有效的解决办法。伴随股权分置的历史使命完成,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它应该尽快地过渡到从分制状态到合一状态,从非流通到流通状态。

方法之争,方向之战

对于股权分置,是创举还是毒瘤;对改革的思路,是按市价减持还是对价改革,是当时的两大分歧所在。

在全流通的目标达成之后,用对价改革取代市价硬性减持。还是用保护中小股东这样的改革思路来取代不顾中小股民利益的硬性并轨,也就是如何按照对价理论实施双项补偿,接下来给改革者留下了一个重要的任务。

长期以来非流通股股东应该流动,但没有流动,今天要补偿给他流通。同样流通当中产生的巨大的溢价增值,也要来补偿中小股民由于非流通股股东身价倍增,他们的流通股股票股价暴跌所带来的损失。

最终单一送股的股改模式成了最普遍采

刘纪鹏在办公
用的方法。由于担心非流通股的流通给市场带来过大的压力,采用了“锁一爬二”的政策,即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即在“锁一”期间严格限制转让行为;二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锁一”期满后,通过证交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即“爬二”。

在经过了长达5年的争论之后,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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