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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重工、紫江企业、清华同方和冀中能源4家上市公司成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公司。最终除了紫江企业以外,其他的3家公司都顺利的达成了股改的目标。 在小规模的试点之后,2005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一正式法律文件的出台,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从试点阶段开始转入全面铺开的新阶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数达到了1303家。

迟来的胜利

  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市场供给增加,流动性增强。

  股市焕发了青春,旧貌换新颜,开始走出了低迷的状态。

  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上市公司定价机制的统一,上市公司整体目标及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行为在股改后趋于一致化,大股东违规行为将被利益牵制。这也更加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刘纪鹏发表讲话 刘纪鹏接受记者采访

  刘纪鹏把这称之为迟到的成功,“如果放到过去的10年里来看,前5年我们基本上是股改的方向之战。最终我们走到了对价改革,尊重国情的正确方向上来,应该是成功的。但是这个成功只是迟到的成功,如果我们能够早一点就让对价理论占上风,摒弃错误的市价减持,中国的资本市场就会赢得了五年的快速发展时期,健康发展的时间。今天可能就不是这个样子了,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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