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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柱在《民营企业的13种死法》中提到的前三种死法分别是:不正当竞争、碰到恶意的“消费者”、媒体的围剿,如果一招即可毙命,吴炳新的三株连中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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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炳新 吴炳新
岂止是公关败局?

或许大家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常德事件发生在96年,但这一“丑闻”被媒体大规模爆出却是在1998年?没错,媒体是在三株被常德法院一判败诉之后才大规模介入的。

在访谈中,当吴炳新被问道“你是否恨过媒体”时,他很笃定地回答:“新闻界一点责任没有,人咬狗才是新闻,狗咬人叫什么新闻,把责任推给新闻界完全是不公平的。”

这种笃定在后来的访谈过程中被证明只是他面对媒体时自我保护的“标准答案”,或许是虚妄的自欺欺人。他不止一次流露出对媒体炒作的无奈与厌烦。他说:新闻炒作不能只集中一点,不要一会儿罪恶滔天,一会儿好的冲上九天。

他深受媒体围剿之苦。有人说,三株是被媒体搞垮的,这有点言过其实但未必失真。当“常德事件”发生两年之后,各大媒体又纷纷用“八瓶三株口服液喝死一老汉”做标题,轮番轰炸,一时间三株江河日下,失去了市场,更失去人心。

1999年,湖南高院判三株胜诉,2000年央视也为三株举行了高规格的“平反”。无论从生活中,还是工作上,吴炳新良好的自我宣传意识纤毫毕现,他善于宣传造势,懂得如何用媒体资源来吸引眼球,可是为什么没有趁势利用媒体绝地反击呢?最后眼睁睁地坐等企业陷入无人搭理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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