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01期

巨鳄、灰犀牛、黑天鹅…金融行业存在系统性风险吗?

最近半年,有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话题不断映入世人的眼帘。巨鳄、内鬼、灰犀牛、黑天鹅等形容词已被非专业的吃瓜群众所牢记,市场投资者也因今年第二季度金融整顿措施出台得严厉且密集而有所惊疑。中国反洗钱中心前副主任、原子智库特约研究员柴青山在本文中,从互联网金融、地方性债务、房价泡沫化的潜在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四个方面,对系统性风险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编者按

最近半年,有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话题不断映入世人的眼帘。巨鳄、内鬼、灰犀牛、黑天鹅等形容词已被非专业的吃瓜群众所牢记,市场投资者也因今年第二季度金融整顿措施出台得严厉且密集而有所惊疑。中国反洗钱中心前副主任、原子智库特约研究员柴青山在本文中,从互联网金融、地方性债务、房价泡沫化的潜在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四个方面,对系统性风险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柴青山 中国改革开放论坛理事 中国反洗钱中心前副主任柴青山 中国改革开放论坛理事 中国反洗钱中心前副主任

以下为观点全文

最近半年,有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话题不断映入世人的眼帘。巨鳄、内鬼、灰犀牛、黑天鹅等形容词已被非专业的吃瓜群众所牢记,市场投资者也因今年第二季度金融整顿措施出台得严厉且密集而有所惊疑。

面对官员和专家不断例举的P2P平台、影子银行、地方政府债务、房价泡沫化、地方性交易所等风险,作为一个有近30年从业经验的金融人士,我首先想到的不是满天的乌云,而是去逐一回忆自跨出浙西山区以来所亲身经历的种种风险,包括员工盗取库款、美女同事挪用保证金、贷款陷入不良、红条款信用证诈骗,以及后来到香港工作之后遇到的惨烈的亚洲金融危机和中资企业债务危机。

回忆和检视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常理,可能大家都已知道:金融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一种行业,在这一行业中风险几乎无所不在,没有风险就没有金融业本身的存在。正因为如此,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去分辨风险的影响范围,搞清楚这些风险是局部的还是系统性的,并在发展金融业的同时去有效地控制系统性的风险,而不是把个别或局部的风险看得很重,甚至没有去平衡好创新发展与控制风险的关系。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是基本可控的

要搞清楚中国到底有没有系统性金融风险,我们必须就主要的疑似风险进行逐一评估,并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就互联网金融而言,目前的业态主要有四大板块:第三方支付、电商金融、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业务以及P2P网贷平台等。就前三者而言,过去几年来并没有出现非法集资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犯罪以及成规模的刚性兑付等易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恶性事件。

以第三方支付为例,它是互联网金融的桥梁和核心。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和壮大,既大大推动了网上商业的发展,又为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搭建了账户体系和支付体系。

在过去几年,支付行业虽然也存在部分收单商户资料不真实、为网上赌博或电讯诈骗提供快捷支付的通道等违规行为,但前者主要是对个人收帐的限制以及收单业务的价格差异化造成的,后者则完全不是支付行业的主流,而且这一现象在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中同样存在。

从总体上说,支付行业的发展是健康的,既无兑付风险和明显的系统安全问题,又不会带来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的犯罪。就京东、微信、蚂蚁金服等电商金融而言,无论是供应链融资、消费信贷,还是移动支付和余额理财,都代表了金融科技和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都大大方便了客户、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而且不仅没有明显的局部性风险,还因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以及商品交易场景、社交场景的提供和验证,反而对金融风险的控制起了有效促进的作用。只要立法搞好客户隐私的保护,并有效遏制互联网金融已经出现的垄断行为,其发展前景一定无可限量!

在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业态中,以往风险暴露比较多的主要是P2P网贷平台。风险主要集中在如下两个方面:一个是因平台经营不善造成的非全额兑付风险,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部分损失;另一个是部分平台涉嫌非法集资,负面影响比较大。就后者而言,我们认为,这不是该种业态的性质造成的,而是2015年8月之前监管层过度宽容造成的。

一直到冒出3000多家P2P网贷平台,几亿的投资者参与其中,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内这一行业居然一直处于没有监管部门、没有市场准入、没有管理办法的“三无状态”。焉有不被本来就比较多的非法集资者看中并利用的道理。

现在,“三无现象”已被终结,许多非法集资的平台已被捣毁掉,剩下的1900家平台大部分都在经营正当的生意。只要搞好市场准入,落实监管办法,并实事求是地放宽限额、给正当的平台以生存发展的出路,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指日可待的,将其上升至系统性风险的高度既不客观又无必要。

对地方性债务应严格控制,但暂无明显的兑付风险

就地方政府的债务及或有负债而言,过去九年来确实增长太快太猛了,风险也在不断地累积,但将其上升至系统性风险的高度显然有点夸大其词。

根据BIS的估算,截至201 7年3月底,包括贷款和债券在内的中国总信贷占GDP之比为258% ,低于发达国家的268% ,但高于新兴国家的189% ;其中,中央政府的负债率为16% ,地方政府为31% ,两者合计为47%;非金融企业的负债率为165% ,显著高于新兴国家的104% ,更远高于G20国家的93%。

从表面上看,央地政府的合计负债率远低于国际公认的100%的警戒线,在安全范围之内;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非金融企业的负债率出奇地高,原因就是相当一部分地方国企实际上已承担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角色。在非金融企业中,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已达到70% ,贷款余额已超过94万亿元,都属于明显偏高的水平。从这个角度上说,国家确实应严格财政纪律,将所有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化,并逐步降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应夸大地方政府及地方国企的债务风险。

首先,中国经济增长良好,供给侧改革在有序推进,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政府的总体负债率也在警戒线之类,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在未来四年中国发生系统性债务危机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其次,与欧美政府的债务主要被用于消费不同,中国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的债务主要是以投资的方式来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目标的,并形成了地铁、高速公路、工业园区、企业产权等大量的资产。

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这些资产总量也在大幅上升,并成为支撑地方融资平台负债率的物质基础。最后,中国是个高储蓄率的国家,高储蓄总是与高投资相伴生,而支撑高投资的往往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高负债。

随着人口红利的衰减和老龄化现象的加剧以及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中国储蓄率此前已经开始逐步降低,中国经济也在不断减少对投资驱动的依赖程度( 2016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已经达到64.6% )。在此趋势下,逐步降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不仅必要,也是客观环境变化使然。

房价泡沫化的潜在风险最为明显、也值得警惕

与地方政府及国企的债务相比,房价泡沫化更像是在未来有可能触发明斯基时刻的风险因子,其潜在风险更值得高度关注。当前,京沪深杭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已经接近37倍,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普遍在16倍以上,已大大超出国际公认的5~7倍的安全区域。

房价过高抬升了店铺及厂房的租金,推高了城市生活成本,带动了工资的快速上涨,从而给实体企业在城市的生存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成本压力,使大城市的产业空心化现象像香港那样越来越明显。同时,房价泡沫化还显著扩大了有房阶层与无房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外地平民家庭的优秀子弟很难再在京沪深杭等一线大城市生根、立足、发展。

在全球量化宽松政策实施九年之后,国内外学者都已注意到货币持续超发造成的资产价格飞涨对贫富分化加剧的影响,也开始关心现代科技尤其是高科技和人工智能的发展造成的精英阶层与劳工阶层之间鸿沟的扩大。面对这种不平衡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确实应在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示精神上狠下功夫。

就金融风险而言,目前按揭贷款余额占银行业总体贷款的比重为16.4% ,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占比为7.2% ,两者合计为23.6% ;如果再加上拿房地产来担保的贷款以及与房地产关系比较密切的建材、玻璃、家具等行业的贷款,总比重估计已经超过40%。

房价持续上涨至泡沫化的程度,已远远脱离了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再加上我国的人口红利及城市化高峰已经过去,如果不坚决、及时地加以调控,泡沫持续膨胀之后必然会破灭,到那个时候日本上世纪90年代爆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就会在中国重演,宏观经济和银行业的稳定性就会受到比较大的冲击。在当前房价泡沫化已现,但还不至于爆发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我们就应坚定遏制房价的决心,但同时也不能急于求成、以致主动去迅速挤破泡沫。

恰当的办法是用时间来换取金融安全,尽可能将房价回调期拉长至5~7年。在具体措施上,除了限购限贷外,更重要的是要在共有产权、租售同权、疏解一线城市功能及重新划分央地税权上下功夫,并率先在一线城市、接着在二三线城市分阶段推出房产税,以房价的有序回落和居民收入的逐步增加来化解房价泡沫化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所谓的影子银行风险其实就是影子而已

最后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风险就是影子银行问题。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一直以来就有,但大膨胀时期却是在2009年信贷大投放之后。在2009年新增贷款较上年净增加一倍之后,央行和银监会都曾试图去控制信贷规模的上涨。银监会手里的法宝是存贷比例限制,央行的新工具是2011年首创的合意贷款的规模控制。除了控制信贷规模外,金融管理部门还针对地方融资平台、“两高一剩”企业及房地产行业的贷款,陆续推出了一些行政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出台后,商业银行就纷纷通过“创新”来加以规避:他们要么通过信托、理财产品对企业发放贷款,要么通过私募债及地方交易所发行的类私募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给企业继续融资,甚至在同业业务上也进行了“创新”,即将贷款卖给同业、并承诺到时回购,这就是钱荒时管理部门枪口所向的金融工具之一~买入返售业务。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第一、中国本无影子银行急剧膨胀的问题,它的出现与货币信贷在2009~2010年的过度投放以及之后的管理措施是密切相关的。第二、在过去六、七年,通道业务盛行,产品层层嵌套,信托公司生意兴隆,地方性交易所越设越多,实际上都是影子银行问题在产品及渠道上的具体反映。这种把产品复杂化,把风险隐蔽化的做法,从长远看确实对金融监管不利。第三、影子银行风险本质上是财政纪律松弛造成的地方国企债务过度膨胀的问题,以及持续增加的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的贷款在房价泡沫化之后的金融风险积聚问题。通过影子银行发放的信贷资金,实际上全部都给了企业,也全都流入了实体经济,只不过它们被记在了银行的表外,增加了一些通道,用新型工具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包装而已。

影子银行本身是没有风险的,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只能说它是地方国企债务和房地产信贷的潜在风险的影子。第四、要根治影子银行问题,就必须在信贷调控上坚决去行政化,通过央行与银监会的合作,用风险权重上浮、利率上浮和资本硬约束等来有效落实中央的调控意图,并坚持债务工具的发行人必须持牌经营的原则(可防范地方交易所及民间理财广泛化的风险)。同时国家应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厉行政企分开,降低地方国企的杠杆率,有效遏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并建立起对房价的长效调控机制,以便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中国以后绝不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原子智库(AtomThinkTank)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原子智库(AtomThinkTank)
版权声明:本文系腾讯财经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投票

确认投票
柴青山
中国改革开放论坛理事 中国反洗钱中心前副主任
微信扫码 订阅专属投资管家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