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企业税负过高 应提高个人缴税比重
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作为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点,预计在今年的“两会”上,财税体制改革仍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去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就财税改革提出指导性原则,其中关键在于“稳定税负”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前者为减税或增税设置了限制,后者促使财政收支要向责任范围内收敛。
最近,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提出,我国税负的90%甚至更多都压在企业身上,他建议通过税制改革增加居民个人缴纳税收的比重。这种观点代表了企业家们对减税政策的期待。
今年,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减税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整个经济增速放缓时,减税可以放水养鱼,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加强产业升级换代。很多国家在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都通过减税来刺激经济。
高培勇认为,我国企业承担的税负在所有宏观税负中的份额约是90%,国内企业税负重是实实在在的情况。如果千金重担都压在一方身上,企业的力量再大,时间久了也足以把它压垮。
因此,高培勇建议,下一步税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在保证既有税负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对现有税制结构做优化调整,调整的方向就是逐步降低间接税的比重,同时相应增加直接税的比重。随着直接税比重的上升和间接税比重的下降,实际上就是企业缴税比重下降、居民个人缴税比重增加。
对企业减税,那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扭转不景气的状况,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却提高个人缴税比重,这会大大增加普通民众的负担,无法刺激国内消费、拉动内需,最终会导致经济增长放缓。
因此,要解决税负过重的问题,光靠税负转移并不可能成功,还是需要进一步实施整体性的减税政策。
国人人均税负近万元 个人税负也很重
目前,“税负90%由企业承担”只是名义上的税负,企业的实际税负占比很可能没有这么高,而个人承担的税负应该大大超过10%的比例。
企业除了需要缴所得税,还要缴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间接税主要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企业会把它算作成本,最后绝大部分都会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最终税负相当大的部分由个人来承担。
在当前的税制环境下,中国间接税占了税收的近七成,比例很高,所以个人承担的税负不仅仅是所得税等直接税。
2013年数据显示,我国公共财政收入达到12.9万亿,人均宏观税负接近万元。高税负无疑会挫伤普通民众的幸福感。香港的一名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但只需缴税729港元。相比之下,就可以知道国内的税负到底有多重。
一边是高税费,一边是中国社会福利的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较低,普通民众从财政支出中得到的直接收入不多。而发达国家社会福利占财政支出比重较高。比较而言,中国税负水平较高,社会福利水平较低。
即使高收入市场经济国家,财政收入占比过高,也是弊多利少。政府占用资源过多,必然导致市场机制失灵,经济活力、竞争力、效率都会大幅下降,最终危及经济发展。
因此,仅仅靠降低企业企业缴税比重,增加居民个人缴纳税收的比重,是换汤不换药的办法,它只是将企业负担的部分税负直接转移到个人,并没有减轻整体的税负压力。
税负转移有可能变成增税
改革开放以来,机构每改革一次,公务员队伍总是膨胀一次,正式编制之外,各级机关还雇了不少编外人员,上级部门还往往向下级部门、企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人员帮忙。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2012年“两会”时曾经表示,全国有公务员1000万人,每年增加100万公务员。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的官。共和国建立60多年了,至今还没有编制法,乱设机构和乱定级别,领导干部的职数超编和公务员超编现象严重。
如果实行结构性税制改革很可能将增加居民个人缴纳税收的比重,因为一方面改革会增加税收征收成本,另一方面会增加政府工作人员,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企业的税负没有下降,个人的税负还上升了。
目前中国经济处于增速放缓状态,减税的目的是为了稳定经济增长,如果实际操作当中税收不减反增,将会伤害经济结构中最基础的环节,同时也会透支国家信用。未来再出台惠民减负措施时,企业和民众往往还会担心这是另一个增负陷阱,最后只能使经济局面变得更复杂更困难。
结构性减税变增税的情况曾经发生过,据媒体报道,各地已经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至2万元,即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纳税。这本应是践行减税减负承诺的一件好事,但因许多中小微型企业纳税额度都是税务部门估计的,部分税务部门就在起征点提高的前提下,将纳税定额随之估高。
据部分盐城商户反映,这一政策执行后,税务部门在估算他们月营业额时,都提高到了2万元,原来每月只需缴纳180元的国税,后来提高到了600元。这种不减反增的做法对结构性减税政策无疑是一大讽刺,对下行压力越来越大的经济无疑也是雪上加霜。
从这种做法中可以看出,税收征稽中税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应尽快探讨缩小其自由裁量权,从制度上约束征稽人员的工作行为,也有利于真正落实减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