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污染折射地方政府卖水乱象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只是中国水业乱象的一个缩影,在地方政府的“卖水”冲动下,监管缺位无法避免,类似事件难以杜绝。 …[详细]

兰州苯超标事件是中国水业乱象缩影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备受关注,涉事企业兰州威立雅水务也成为人们指责的对象。

兰州威立雅水务是法国威立雅水务和兰州供水公司的合资企业。兰州供水公司始建于1955年,是中国“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工程当中惟一的水厂,工艺方面一直在业内维持较高水准。威立雅水务则是全球最大的水务服商,管理、技术与资金实力更不容小觑。

强强联合之下,仍出现污染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产业乱象更须深思。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曾在2、3月对全国水污染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城镇水质超标情况严峻,很多不符合国家水质标准要求,多个省份的水务公司进入环保部督查“黑榜”,其中不乏国有企业。

由此可见,兰州水污染事件只是中国水业乱象的一个缩影。

水业资产沦为地方政府圈钱工具?

中国的城市供水曾长期由各地方政府直接提供,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和一定的福利成分。管网老化失修、水质不佳,几乎是城市供水系统的通病。

要改变这一状况意味着必须增加投资,但供水作为一项公用事业投资不菲却难有丰厚回报,一直是地方财政的包袱。于是,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市场化运营成为各地方政府的选择。

2007年,兰州供水系统引入威立雅水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缺钱。此前,兰州供水公司用于营建的贷款已超过10亿元,企业希望当地财政对此进行投资,但始终无法落实。与威立雅水务合资后,不仅贷款问题得以解决,近7亿元的股本转让款也被地方政府收入囊中。代价则是允许城市水价有一定程度的上涨。

在这次收购中,威立雅水务出价17亿元购得兰州供水公司45%的股份,高出竞价对手中法水务近三倍。这种高溢价收购模式也被称为“兰州模式”。

此次收购让地方政府看到了“卖水”的商机。在随后的天津自来水招商项目中,招商方条款更是硬性规定“必须溢价30%以上”,一些城市正在进行中的引资谈判甚至因此而停滞。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对此发出公告称,在政府定价的背景下,水业资产溢价,其本质是地方城市用以后的预期水价和水量收益,进行了短期资产融资。

一般来说,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应由政府无偿投入,其所需资金来源于水资源费和相关企业缴纳的税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但地方政府对外招商时,不仅出让水务企业股份,还要求重组后的企业自负盈亏。城市水业资产俨然成为地方政府的圈钱工具。

由于中国水务企业改制由地方政府掌权,各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很难完全履行监管职能,水产业乱象难以杜绝。

对水务来说监管比效率更重要

与兰州类似,1998年美国亚特兰大市政府也不堪重负决定对供水进行改制,并与法国苏伊士集团下属联合水务公司签订公私合营合同。合同共289页,明确了各个细节。然而仅仅过了4年,亚特兰大市政府不得不解除合同,重新组建水务局管理供水系统。

一个重要原因是,运营方为节约成本大量裁员,人力不足导致供水设备抢修不及时,管网维护滞后,引发市民不满。

与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同,城市水业是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的监管必不可少。发达国家的监管体系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机构共同构成,依照法律各司其职,职权划分清晰,减少了监管部门的相互扯皮现象。而中国目前相关法律并不健全,监管缺位时有发生。

公共事业引入外部资本的本意是提高运营效率,让政府把更多精力放在监管上,政府对行业的监督管理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公用事业来说,监管比效率更重要。

结语

私营企业的目的是赚取利润,让他们替政府背包袱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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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