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成都市彭州天皇祥冷饮食品厂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55号), 成都市彭州天皇祥冷饮食品厂生产的小布丁奶油味雪糕抽检不合格。2020年3月5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小布丁奶油味雪糕(抽样单编号:SC19510000003939854,生产日期:2019-8-17;规格型号:40克/袋);不合格项目:蛋白质项目不符合《 GB/T 31119-2014》(冷冻饮品雪糕)要求,检验结论为 不合格;涉及的生产单位地址:彭州市隆丰镇文家村。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编号: SPE2019A08297)后,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31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督促生产者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封存、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箱,共计5.04公斤,货值32.4元;已销售2箱,共计5.04公斤。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3日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56元(大写:拾圆伍角陆分整)。
2、罚款69.66元(大写:陆拾玖圆陆角陆分整)。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导致产品不达标的原因为跟换原材料所致,生产者立即完善出厂检验制度,加强对原料采购的把关度,组织生产者全体人员对产品质量的培训,提高质量意识,防范安全风险。针对生产者这种情况,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生产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