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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征求《统计法(修正案)》意见,拟增加“失职追责”等

10月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为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增强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统计局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邮编:100826)。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pufanbs@126.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

此次《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拟由原来50条增加至65条,并增加了“统计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有效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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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iaof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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