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秦回应林宇:没证据证明辞职信未经本人批准
【环球网科技报道】9月10日早间消息,凌动智行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LKM,原网秦公司)今天通告了其独立调查结果摘要。调查结果显示,林宇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职务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未经其本人授权或批准的。但林宇宣告辞职时公司披露的原因(“与公司无关的个人原因”)与顾问应管理层要求答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随后要求提供与“个人原因”性质有关的更多信息时给出的原因不符。
据了解,该独立调查由其董事会独立特别委员会主导并由其独立法律顾问Loeb&LoebLLP执行。同时,公司宣布了其董事会的变更及其为加强公司治理和运营控制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1.特别委员会和提交董事会的报告
背景
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于2016年成立,负责处理有关因一项调查而引起的关于公司内部监管问题的指控,该项调查涉及林宇辞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及董事会决定由史文勇接替林宇担任董事长。Loeb&Loeb最初于2016年11月被聘为特别委员会顾问以调查这些指控。
2018年上半年,由于受到了更多指控,特别委员会的调查范围相应扩大以同时处理这些问题。
2018年8月27日,Loeb&Loeb向董事会口头报告了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的内容涉及公司大股东之一、RPL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RPL的唯一股东是一项史文勇及林宇作为其主要受益人的信托。林宇曾为RPL唯一董事,直到2016年发函宣布辞职,此后其职务被史文勇取代。
与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有关的主要调查结果
Loeb&Loeb认为董事会得出下述结论适当(i)2014年12月,林宇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职务,以及(ii)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林宇辞去上述职务的辞职信是未经其本人授权或批准的。
然而,Loeb&Loeb发现林宇宣告辞职时公司披露的原因(“与公司无关的个人原因”)与顾问应管理层要求答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随后要求提供与“个人原因”性质有关的更多信息时给出的原因不符。在该答复中,“健康原因”被提出作为林宇辞职的基础。由于公司管理层成员知道林宇的辞职与他因非公司关联事项受中国政府调查有很大关系,因此该陈述并不准确和完整。
据了解,该独立调查由其董事会独立特别委员会主导并由其独立法律顾问Loeb&LoebLLP执行。同时,公司宣布了其董事会的变更及其为加强公司治理和运营控制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1.特别委员会和提交董事会的报告
背景
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于2016年成立,负责处理有关因一项调查而引起的关于公司内部监管问题的指控,该项调查涉及林宇辞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及董事会决定由史文勇接替林宇担任董事长。Loeb&Loeb最初于2016年11月被聘为特别委员会顾问以调查这些指控。
2018年上半年,由于受到了更多指控,特别委员会的调查范围相应扩大以同时处理这些问题。
2018年8月27日,Loeb&Loeb向董事会口头报告了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的内容涉及公司大股东之一、RPL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RPL的唯一股东是一项史文勇及林宇作为其主要受益人的信托。林宇曾为RPL唯一董事,直到2016年发函宣布辞职,此后其职务被史文勇取代。
与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有关的主要调查结果
Loeb&Loeb认为董事会得出下述结论适当(i)2014年12月,林宇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职务,以及(ii)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林宇辞去上述职务的辞职信是未经其本人授权或批准的。
然而,Loeb&Loeb发现林宇宣告辞职时公司披露的原因(“与公司无关的个人原因”)与顾问应管理层要求答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随后要求提供与“个人原因”性质有关的更多信息时给出的原因不符。在该答复中,“健康原因”被提出作为林宇辞职的基础。由于公司管理层成员知道林宇的辞职与他因非公司关联事项受中国政府调查有很大关系,因此该陈述并不准确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