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整治打击非法网络借贷刻不容缓
2018年1月29日,25岁的罗正宇爬上旅店楼顶,选择了自缢。2016年,刚刚硕士毕业的他,进入一家总部在武汉的大型国企。2017年2月离职。而据媒体最后了解到的重要信息是,在他手机里,金融理财栏里有13个网贷APP。13个网贷APP里有五万多元的分期欠款,大多是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所欠的。截至2月28日,罗正宇欠下的将近四万元分期欠款,依旧每天在短信提示还款。
在“罗正宇自缢事件”中,5千元借款在7天后需还7千元,这样一个细节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非法网贷产生的高利息,是压垮借贷者的第一块大石头。网贷的利息为何如此之高?显然,这不合理,相关法律法规从未允许如此之高的利息存在。严格意义上说,哪怕是属于经济纠纷,超过正常标准的利息都不属于法定保护的范畴,罗正宇完全可以不用还。可是,他却没有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事实上,为了还款,有的借贷者在多平台之间借款,“以贷还贷”让窟窿变得更大,对此,我们该悲哀还是该愤怒?
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非法校园借贷问题成为重点关注的民生话题之一。各大持牌金融机构现在都在积极推出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产品,因为大学生群体以及毕业不久刚刚迈入社会的人群的消费能力和自身的经济能力都较为特殊。试想,如果借贷者是通过合法的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是否还会遭受非法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非法网贷本就是踩着灰色的底线,在整个过程中存在恐吓、威胁、非法催收等行为,会给借贷人造成心理负担,使得借贷人担心自己以及家人遭受报复。更重要的一点,类似由网贷引发的纠纷或事件,如果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多会被归入到经济纠纷范围,维权成本和周期可能会增加,而如果让借贷双方自行解决的话,又会引发其他矛盾,显然都难以破解眼前的紧迫局面。无法及时有效求助外界时,借贷者自然会走上在旁人看来较为极端的道路。
公众在看待此类现象的时候有一个误区,认为“病症”多是出在借贷者自己身上,会给出“他可以不借款”或者“他可以不通过网贷平台借款”等意见。显然,这种判断并不客观,没有了解借贷者的个体情况。非法网贷看似侵害的只是个体的利益,但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这个“个体”。因此,我们必须从法治的角度出发,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的层面考虑,加强对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加大力度整治和打击非法网络借贷,以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江西省青年联合会委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周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