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6月2日,骆驼股份上市交易。然而,媒体披露,早在5月12日,该公司及其两家主要子公司已被环保部门勒令停产整治或限期整改。
在发行期以及上市后,骆驼股份刻意隐瞒这一重大事项,涉嫌虚假陈述欺诈上市。[网友评论][往期公司观察]
今年3月,环保部门对骆驼股份等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重大环境违法问题。5月12日,湖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查处襄阳市部分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
文件认定,骆驼股份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未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责令停产整治,限期整改搬迁。
此外,骆驼股份控股60%的子公司骆驼海峡也被停产整治,骆驼股份全资子公司骆驼襄樊被责令限期整改,后者是此次骆驼股份上市募投项目之一,计划用6亿元对其增资。[详细]
骆驼股份大部分员工已被暂时放假,生产车间也已经停电停产。
湖北省环保厅工作人员透露,整改难度极大,近期通过审查恢复生产的可能性不大。[详细]
被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停产整治或限期整改的三家企业(骆驼股份、骆驼海峡、骆驼襄樊),净资产占骆驼股份2010年合并报表后的99.38%,净利润总额占骆驼股份2010年合并报表后的92.31%,根据证监会规定,该事项已经构成重大事项。[详细]
4月13日,骆驼股份成功过会,5月12日骆驼股份被湖北省环保厅勒令停产整治,但骆驼股份在5月17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6月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都未对此重大事项公告或说明,反而称“环保设备和环保措施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详细]
从骆驼股份过会直至6月2日上市交易的近50天内,骆驼股份处于发行期。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详细]
6月17日,骆驼股份发布公告,声称收到谷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县政府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督办通知》,要求公司加快落实搬迁工作。
这也是该公司上市以来惟一的与环保有关的公告。[详细]
事实上,虽然5月12日湖北省环保厅已经勒令骆驼股份停产整治,其真正停产也是在6月17日之后。
6月21日,记者实地采访时,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该公司“已经停产两天”。[详细]
虽然骆驼股份现在正在停产、搬迁,依据的却是6月16日收到的谷城县环保局的督办通知,从未正面回应湖北省环保厅5月12日下发的监察通知。
表面看来,这两个通知并不一样。这不是说6月16日才收到省环保厅的监察通知,而是根本不承认后者。因为如果骆驼股份及时收到了该通知,意味着其必须暂缓上市,否则就是欺诈发行。[详细]
湖北省环保厅5月12日发的《关于查处襄阳市部分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其中要求襄阳市环保局在5月22日前给出监察回复。
所以,只要看看襄阳市环保局的监察回复,就能知道该监察通知是否空穴来风。而无论当地环保局是如何回复的,只要证实了环保厅监察通知的真实性,骆驼股份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