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出台,就有非常多的公司来咨询用人合同和章程制度方面的事情了。也有的企业咨询如何能在某种程度上‘规避风险’,但事实上,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白的规定,所有的责任都是无法逃避的,越是试图逃避,承担的风险就会越大。”一位律师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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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人全是劳务派遣,今年还给我们换了‘东家’!”近日有中原地产公司一些员工向本报投诉称,“公司本月突然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尚未到期的员工,全部转签至注册地址位于从化的广东某人力资源公司,广州的社保如果转移到从化,我们的权益要严重受损,而且合同条款不公!” [详细] [专题: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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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有迹象表明,沃尔玛在中国的巨额采购已经出现了向其他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的趋势。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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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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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引人注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或以上的员工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少企业将之理解为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源调整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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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法律不需要介入
华为7000多员工的“主动辞职”与沃尔玛“裁撤员工”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法律无需介入、也不能介入两厢情愿的自动请辞与重新上岗。
华为事件:“皇帝不急太监急”
当事人没意见,反而一大批观众纷纷站出来打抱不平,这真的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中国的看客们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行侠仗义了?许多评论都是夸夸其谈无的放矢。
反对方:让华为们“反蚀一把米”
华为因“辞职门”事件,不仅把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且在付出巨额补偿金后,并没有取得预期目的,即规避法律。这无疑验证了一句民间俗语: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不能因为一点糖衣就把华为当窦娥
所谓的“主动辞职”,且不说是否真能人人“主动”,更致命的是,员工可以不“主动”吗?其辞职说明其实已表明,华为员工是无权不“主动”的。
  其它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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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调查
你认为华为让员工主动辞职是否合法?
合法
不合法
合法但是不合理
你认为华为这样的做法是否会带动其它企业效仿?
不会
不知道
你认为新劳动法生效之前,是否还有更多的企业进行人事变动?
没有
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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