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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法律不需要介入 |
华为7000多员工的“主动辞职”与沃尔玛“裁撤员工”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法律无需介入、也不能介入两厢情愿的自动请辞与重新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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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事件:“皇帝不急太监急” |
当事人没意见,反而一大批观众纷纷站出来打抱不平,这真的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中国的看客们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行侠仗义了?许多评论都是夸夸其谈无的放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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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方:让华为们“反蚀一把米” |
华为因“辞职门”事件,不仅把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且在付出巨额补偿金后,并没有取得预期目的,即规避法律。这无疑验证了一句民间俗语: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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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一点糖衣就把华为当窦娥 |
所谓的“主动辞职”,且不说是否真能人人“主动”,更致命的是,员工可以不“主动”吗?其辞职说明其实已表明,华为员工是无权不“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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