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说明

沪深交易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优化退市标准 畅通退出渠道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按照《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该板进行的交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优化退市标准,畅通退出渠道。一是优化面值退市指标,“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修改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避免“股票面值”可能存在的理解歧义。二是新增“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退市指标,进一步充实交易类退市指标,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三是统一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公司股票成交量和股东人数指标,不再另行规定中小企业板公司股票相关标准,与主板标准保持一致。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责任编辑:coguo
收藏本文

相关搜索

热门搜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