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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国际解读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营造公平竞争 中长期利好行业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将“出笼”,营造公平竞争促大型互联网平台规范及创新

2019中国市场价值超10亿美元的数字平台企业已达193家,平台经济崛起大势已形成,也带来新的治理挑战。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1月10日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禁止6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征求意见稿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无正当理由实施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等。

预期未来监管方向会是保持包容审慎

此次征求意见稿为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出台的专门指南,直击线上经济存在的“二选一”等问题,反映了监管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线上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已具重要地位。从全球主要国家监管态势来看,均对平台经济监管高度关注,态度更为审慎,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采取了差异化的反垄断策略。此次征求意见稿在明确监管的同时,考虑了平台经济涉及多方主体、业务类型复杂、竞争动态多变等特点,指出要结合个案分析,为以更好的引导和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出台的意见。参考国际反垄断发展,并综合考虑当前中国平台经济发展进程、国际关系等因素,我们认为未来监管方向会是保持包容审慎。

短期影响部分企业竞争策略,中长期利好行业健康发展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并于11月6日与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直面存在的问题,将在双“十一”促销后聚焦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密集出台包括《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经济行业的反垄断指南》等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在10月下旬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并于“双十一”促销活动结束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行业的反垄断指南的征求意见稿,虽然为对线上经济发展规范制度措施的进一步明确,而非新政,但直击平台经济常见的“二选一”等问题,反映出监管层对平台经济的监管趋严,引发市场忧虑。

短期来讲,“双十一”促销备受市场及监管关注,阿里巴巴(9988 HK)、京东集团(9618 HK)、拼多多等主要电商平台需严格把关,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美团(3690 HK)、腾讯控股(700 HK)及旗下或所投企业有机会需要调整竞争策略,尤其是今年被竞争对手阿里巴巴旗下饿了么起诉“二选一”的美团或面临挑战;中长期来讲,杜绝价格战将有助提升平台盈利能力,健康的竞争环境将有助平台企业保持创新能力和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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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guang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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