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类评价结果公布前夕,55家证券公司为何再遭扣分
近日,证监会向各证监局下发《关于通报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有关情况的函》,通报了证监会在分类评价工作中的复核调整事项。根据文件,在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中,证监会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20名评审专家对有关重大调整事项的处理方案进行研究讨论,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12类事项处理原则和标准,包括对投行和资管子公司的调整扣分、对股票质押业务调整扣分标准等,相关处理标准在今年和今后分类评价中一体遵循。
在扣分方面,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对股票质押业务风险、落实规范大集合资管产品专项工作、投行和资管子公司被处罚等事项进行了调整扣分。
经专家评审会审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自有资金和资管产品出资的违约规模,占股票质押余额的比例达到50%的,反映出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称《分类监管规定》)第12条规定,对应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标准相关指标,扣0.5分。在复核阶段,19家证券公司被调扣0.5分。
2018年11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明确要求大集合产品在未完成规范前应当控制产品规模、非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原则上不得新增净申购额。在复核中,证监会对2018年11月之后没有落实监管要求,反而主动扩大规模,非现金类大集合资管产品规模出现较大增长的5家证券公司,根据《分类监管规定》第15条,每家公司调扣0.5分。
此外,按照今年专家评审会议定的标准,证券公司的投行子公司,资管子公司本质上与其他证券公司的投行、资管部门相同。为保证同类扣分事项按照同一标准处理,对证券公司投行、资管子公司扣分事项按照减半原则处理的,依据《分类监管定》第12条规定,对应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标准有关指标,对减半少扣的分数予以相应补扣。据此,证监会在复核时对3家证券公司予以相应补扣。证监会表示,在下一步修订《分类监管规定》中,将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加分方面,部分券商因为积极参加高风险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非银机构流动性风险专项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行业标准等事项获得了宝贵的加分。
2016年以来,中泰证券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场外配资账户交易特征专项研究。2019年5月,有关筛查模型与监测方法在中证资本市场运行统计监测中心上线运行,基本实现自动化识别涉嫌参与场外配资的账户。2019年7月10日,证监会机构部将中泰证券相关实践通报全行业,供参考借鉴。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对中泰证券加1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分类评价结果中,中泰证券评级上调1级,从BBB上调为A级。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两家证券公司分别选派10余名专业人才,参加了深圳、上海证监局组建的高风险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全面协助做好风险监控工作。基于这两家证券公司对有关风险监控工作做出的突出贡献,经专家评审会审试,分别予以加1分。
2019年6月下旬,为防范化解非银机构流动性风险,部分证券公司积极响应号召、作为银行间市场非银机构流动性提供商,向中小证券公司及基会管理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
为肯定证券公司对行业作出的贡献,经审改,对6月19自至6月30日期间AA+及以下等级债券交易,金额在10亿-50亿元区间的6家证券公司,分别加0.25分;金额在50亿元以上的4家证券公司,分别加0.5分;对主动与面临较大流动性压力的4家重点机构开展交易,并且金额在2亿元以上的4家证券公司,再额外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