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美国,还有这29个国家承认“出生公民权”(附名单)
随着美国中期选举临近,特朗普又在缩紧移民政策上放了大招。30日特朗普在接受Axios独家专访时扬言要废除“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顺便还喊话表示:“我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大家进来生孩子,孩子就成了美国公民的国家。这太荒谬了,必须结束这一切。”
事实上,特朗普声称美国是世界上唯一有“出生公民权”国家的说法并不正确。全世界有30多个国家采取出生公民权,大多集中在美洲,包括加拿大、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都采用跟美国相同的出生公民权这一规定。
根据World Atlas统计,以下是拥有出生公民权的国家名单:
安提瓜和巴布达
阿根廷
巴巴多斯
伯利兹
玻利维亚
巴西
加拿大
智利
古巴
多明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萨尔瓦多
斐济
格林纳达
危地马拉
圭亚那
洪都拉斯
牙买加
墨西哥
尼加拉瓜
巴拿马
巴拉圭
秘鲁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国
乌拉圭
委内瑞拉
Quartz报道还警告称,如果美国真的变更国籍政策,这种做法恐怕会让美国成为美洲的“异类”。
事实上,还有也一种与出生公民权相对应的是血缘公民权,要求父母必须有至少一方是本国公民,依据血缘关系使此人具有本国公民权。相比于出生公民权,血缘公民权的被采纳范围更为广泛,被多数国家采用。
出生公民权通常象征着一个国家对移民的开放程度。各国会修改关于公民身份的国籍法,以应对不同时期的社会和政治环境。
例如英国由于无法承担大量国际移民进入该国,便在1981年修改国籍法规取消了无条件的出生公民权,规定只有在英国出生、且父母至少一方为英国公民者,方能得到英国公民权。
而德国曾加强对移民的开放。2000年,德国修改法律,给予长期居住德国者的小孩公民权,不再对父母国籍另作要求。拥有德国居留许可或在德国居住至少八年的父母所生子女即可获得德国国籍。
来源:华尔街见闻 作者:郭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