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亿邦动力讯7月26日消息,关于“复星医药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复星医药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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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18-095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 7月 26 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接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增持本公司股份通知,由于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完成共计68,000,000股新 H股配售(以下简称“H股配售”),致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增加,故复星高科技对增持计划作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截至 2018 年 7 月 25日收市的实施情况
复星高科技于 2018 年 7月 3日书面通知本公司,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下同)拟于 2018年 7月 3日(含当日)起 12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 A股及/或 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 2018年 7 月 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2,495,060,895 股)的 2%;具体增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增持主体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增持计划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0)。
截至 2018年 7 月 25日收市,增持主体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总金额折2
合人民币约 9,182万元(其中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下同),累计增持本公司 2,705,000 股股份(全部为 H股),占截至 2018 年 7月 25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H 股配售前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2,495,060,895股,下同)的约 0.11%。
截至 2018年 7 月 25日收市,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 949,269,490 股股份(其中:936,575,490股 A股、12,694,000股 H股),占截至 2018年 7 月 25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 38.05%。
二、增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说明
因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7月 26日完成 H 股配售,复星医药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由2,495,060,895股增至 2,563,060,895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复星高科技特就增持计划作如下明确:
增持计划将继续执行。即:增持主体自 2018年 7月 3日(含当日)起 12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 A 股及/或 H 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10,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复星医药 H 股配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含截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增持主体根据增持计划已增持的 2,705,000股复星医药股份);增持主体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复星医药股份。
三、其他事项
1、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复星高科技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复星医药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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