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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专利全部无效

莎普爱思公告称,公司“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的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公司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产品于2017年开始上市销售。2017年1-9月,公司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实现销量85.42万支(折算成5ML/支),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86%(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且未经审计)。

12月2日,“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矛头直指莎普爱思滴眼液。文章引述多位眼科医生的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力证“莎普爱思滴眼液”预防和治疗白内障,是弥天大谎;是用洗脑式广告营销,“坑害”老年人,使其延误治疗、有失明风险。

医务界部分医生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疗效,引起社会持续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说,食药监总局已责成浙江省食药监局立即对莎普爱思产品广告内容进行复审,近期已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严格药品广告审查程序和标准,从严审批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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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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