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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光照进事实
2014-12-29 第0034期 往期回顾

“钱塘银行”之死:一个失败的民营银行启示录 人参与了讨论

一个冒险的浙江女商人,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私企,对外宣称自己“有关系”,未经监管部门审核,便私自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招牌,期望从民间集资100亿元,最终被银监会通告取缔。她的背后,也闪现出当地经信委旗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身影。尽管存在明显的违规,但这个失败了的民营银行筹办过程,仍可给予觊觎金融业的民间资本,乃至监管层一定的借鉴意义。

银监会发布公告,取缔擅自设立的“钱塘银行(筹)”银监会发布公告,取缔擅自设立的“钱塘银行(筹)”

杭州市环城北路292号是环北银座大厦。2013年8月,在7楼南侧上班的老李发现,他们办公室对面成立了一家“银行”,7楼北侧挂起了一块塑料泡沫做成的招牌,上面写着几个大字:“钱塘银行(筹)”。

老李对这家“银行”有些好奇,但也没有特别关注。他记得,这块招牌挂了有半年之久,直到有一天,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把它摘掉了。

但老李不知道的是,挂出这块牌子的女商人姜霞倩,为此而几乎“身陷囹圄”。

2014年9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通告称,该会依法取缔了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开创)等擅自设立的“钱塘银行(筹)”。

经浙江银监局查实,2013年8月以来,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姜霞倩、瑞智开创等擅自设立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刻制了印章,并在办公场所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牌子。银监会要求,“钱塘银行(筹)”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并责成浙江银监局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还没来得及真正诞生,“钱塘银行”就终结了。

“钱塘银行”之死,发生在民营银行这个词火遍金融界的一年之间。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民间称为“金十条”),明确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

由此,一场争办民营银行的“竞赛”引爆,不断有公司宣布正在筹办、申报民营银行,其中不乏众多上市公司,并且几乎无一例外在消息发布后都迎来了股价大涨。当中,还不断有公司声称自己成为了“首家”民营银行。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查询可发现,一年之间,以“XX银行”命名的商标获得预核准的,超过了100个。

“乱局”之中,五家民营银行最终通过银监会的核准,脱颖而出。其中,2014年12月12日,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获准开业,真正的第一个民营银行诞生了。

此时的姜霞倩,作为第一个因为民营银行而被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例,拒绝了腾讯财经《棱镜》的约访请求。《棱镜》调查得知,来自浙江金华的48岁姜霞倩有着浙商善于冒险的品质,其创业历程伴随着“欠债”、“欺骗”的争议,这次,善于借用政府资源的她“倒”在了民营银行上。

从《棱镜》调查的情况来看,先挂牌后筹资的程序问题似乎是“钱塘银行”的致命伤;而从发起人资质和抗风险能力上来看,“钱塘银行”最终的死去并非偶然。然而,“钱塘银行”之死,也反映了民间资本对筹办民营银行的期待,同时也对监管当局如何引导民间资本更规范地筹办民营银行有所借鉴。

未审核先挂牌

环北银座大厦,它还有一个响亮的头衔——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区,聚集着一大批融资服务类机构,“钱塘银行(筹)”的牌子摘掉之后,很快就挂上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招牌。

大厦保安则表示,“钱塘银行”因欠了20多天房租,被赶了出去。在保安们的印象中,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有入驻的担保机构、P2P公司被发现是非法集资。而民营银行,成为了一个最新的幌子。

杭州环城北路292号,钱塘银行(筹)的牌子就挂在7楼杭州环城北路292号,钱塘银行(筹)的牌子就挂在7楼

2014年4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非法集资的最新典型手法就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钱塘银行”成为了一个知名度最高的案例。“我们也觉得是一个蛮离谱的事情,挂牌了,有人经过偶尔看见了。”一位当地政府的知情人士告诉《棱镜》。

根据银监会通告,姜霞倩和自己担任法人代表、最大股东的瑞智开创公司还擅自设立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并开立了验资账户,制作了“钱塘银行”规划概要、招股介绍、股份认购要点、股东确认协议书、股权证书等文书,印制了“钱塘银行(筹)”介绍信,开展了招募意向股东和委托他人募股等活动。

另一位知情人士向《棱镜》透露,姜霞倩大约在2013年5月取得工商局的名称预核准,全名为“钱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月19日已经到期。目前,在中国商标网上搜索这个名称已没有信息。

在过去的一年多,有诸多公司,在获得工商局商标核准时,即对外宣布称筹办民营银行“获批”。但是,真正掌握着审批权的,是银行监管系统,名称核准后还需经过银监会一系列审批核准,才能着手筹办。

据A股上市公司青龙管业、金字火腿等参与筹建民营银行的公告,上市公司申请发起筹建民营银行的程序一般为:各发起人内部通过决议同意该项投资;各发起人就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各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初步达成意向;各发起人共同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投资各方编制筹建方案;经地方人民政府复核同意报送中国银监会;银监会根据有关法规批准银行筹建方案;办理民营银行登记注册手续。

而“钱塘银行”几乎完全没有遵照上述程序来推进。

上述接近姜霞倩的知情人士表示,“钱塘银行”的原定注册资金为100亿元,姜霞倩自知实力不济,未获批准就把牌子挂出,随后“一直在寻找有资金实力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共同发起人”。该知情人士还帮姜霞倩接洽过浙江当地五家比较知名的大企业,但各家都想“一家独大”,最后没有认缴成功。

“姜霞倩甚至说自己可以不入股,让五家企业自己去组建,她只赚取千分之一的佣金。”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姜霞倩一直未找到出资主体,就通过各种渠道(尤其是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发布消息,宣称自己与工商总局和银监会“有很深的关系”,一定可以拿到金融牌照。

浙江省投融资协会的一位领导也向《棱镜》表示,姜霞倩曾找他出任“钱塘银行”顾问,宣称自己“有关系”。“但我觉得她不靠谱,弄不起来,实力不行,就没有搭理她。”

姜霞倩的引资没能成功。而上述当地政府的知情人士则为此感到庆幸:“亏得他们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没有造成面向公众的不良后果。”

姜霞倩拒绝了《棱镜》的置评请求。其顾问律师邵泓涛对《棱镜》回应称,“这个事情只是一个公告出来,很多事情还没查清楚,包括银监会也还未查清楚,可以说还没有一个定论。”

疑似官方纠葛

“有关系”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棱镜》通过工商资料梳理发现,姜霞倩经过多方运作,构建了一个以瑞智开创、金华市瑞智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简称瑞智企划)、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为主体的“关系网络”,围绕着中小企业服务的主业,其与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瓜葛”隐约可现,尽管后者否认自己参与了“钱塘银行”的筹办。

据浙江在线报道,2011年6月29日,瑞智开创联合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省知识界联谊会共同发起成立了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瑞智开创成为副会长单位。

工商资料显示,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为瑞智开创“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股权企业”。工商资料显示,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为瑞智开创“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股权企业”。

而工商资料中,瑞智开创的2013年年检报告却显示,上述名称很似官方机构的“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却进入了瑞智开创的对外投资信息中,是后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股权企业”。也就是说,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可能是公司化运营,私营公司瑞智开创持有股份。

《棱镜》得到的一份方案书又显示,瑞智开创联合自己有股份的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与瑞智企划、金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辅导中心)一起筹建了“中国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网”,称将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一系列服务,打造中小企业服务第一窗口。

实际上,金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也是姜霞倩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睿智企划同样是她早年在金华设立的公司。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劳俊华对《棱镜》表示,2011年姜霞倩正是以金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名义参与发起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的。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浙江省经济信息委员会(经信委)的直属单位。而有接近浙江经信委的人士对《棱镜》称,“钱塘银行”一事“听说涉及到行贿”。不过,劳俊华对《棱镜》否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此事有关。

“我们也是看新闻后才知道,她搞民营银行跟服务联合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没有关系的。”劳俊华的另一个身份是服务联合会秘书长。他说今年11月份联合会已经换届选举,姜霞倩选择自己退出了联合会。他否认换届跟违法筹办“钱塘银行”有关。

他解释称,服务联合会是浙江省中小企业局下属的社会团体,目前有100多个会员,“都是在某个领域为中小企业服务比较好的机构”。至于姜霞倩的公司为何能成为副会长单位,劳俊华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但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钱塘银行(筹)”的牌子,就挂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服务联合会的旁边,而并非瑞智企划的注册地址。

此外,2012年12月,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评选了142家“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其中瑞智开创、瑞智企划双双入选。

但瑞智开创在浙江并没有什么名气。“之前从来都没听说过这家公司,是一家小公司,只不过打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旗号去搞一些事情。”浙江省金融界的一位人士对《棱镜》说。

而《棱镜》调查发现,姜霞倩曾经陷入民间借贷纠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姜霞倩于2011年7月14日由瑞智开创担保,向祝跃娟借款100万元。此后姜霞倩未按时归还,祝跃娟提起诉讼。

从早期在金华开广告公司,到帮助企业筹资融资,从管理咨询到创业辅导,从金华到杭州,姜霞倩的创业经历也伴随着争议。在其老家,有多位人士对《棱镜》称姜霞倩欠下了自己数万到数百万债务,并反映了姜在早期创业时的一些“欺骗”行为。姜本人及律师拒绝对这些说法进行回应。

失败的启示

在银监会已经批准筹建的5家民营银行中,浙江省有两家,分别为温州民商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其发起股东正泰集团、复星集团、万向集团、阿里旗下蚂蚁金服等无不是全国知名的民营企业。

“社会声誉好,知名度高,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民营银行的信心。”全程参与第一批民营银行发起设立工作的管理咨询专家周新旺、吴泽权在《清华金融评论》上撰文表示,民营银行发起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资质问题是首当其冲的难题。

2013年10月15日实施的《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六大条件及六大审慎性条件,其中最量化的一条是,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但上述办法并未涉及民营银行这一新生事物。据腾讯财经了解,关于民营银行的试点主要由各个地方银监部门推动、设计方案,银监会进行审批。目前关于民营银行的准入,并无统一的公开细则。

去年以来,银监会曾在不同场合披露一些民营银行的筹办思路。2013年11月,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民营银行推进试点要坚持“坚持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的原则。

瞭望智库披露的一份地方版民营银行细则称,民营银行需一次性拿出不低于5亿元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设立后视发展情况逐步增资。执行上,监管层人士透露,不同地区的民营银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将采取注册资本差异化要求。

假如我有十个亿万富翁朋友,我可以办银行不?——姜霞倩代理律师

民间借贷起家的姜霞倩的实力并不高。对此,姜的律师邵泓涛称:“企业实力确实不行,但是假如我有十个朋友都是亿万富翁,可以设立银行不?”

邵泓涛进一步说明,银监会公告上描述的“有些事情”并不是姜霞倩所为,但拒绝透露公告中有出入的具体细节。“她觉得自己没有做错,至少认为自己的一些行为,没有像公告说的那些性质。”但对于姜霞倩与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关系,邵泓涛则表示“不方便透露”。

在前文所述的当地政府知情人士看来,姜霞倩的违规很简单,“办民营银行首先得申报筹建,再一个股东资格很重要。她完全没有跟相关的监管部门说过。”

按照上文的流程,只有在银监会根据有关法规批准银行筹建方案之后,才可以办理民营银行登记注册手续。而“钱塘银行”却在国务院“金十条”推出1个月后,未经任何审批,就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牌子。

也有人认为,大量带有“银行”字样商标的成功注册,给公众和社会带去了一定误导,认为银监会应该与工商总局加强联动,遏制部分公司利用“XX银行”商标获得预先核准的炒作机会。不过,一位来自另一个省份的银监局的人士对《棱镜》说,银监系统内部对此亦有顾虑,商标注册作为一种市场行为,若要对此进行干预,并无法律条文进行支撑。

据银监会公告,责令浙江省银监局对姜霞倩、瑞智开创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移交公安机关。不过,据姜霞倩律师透露,姜“从来没有失去过自由”,这可能与该案没有实际受害人有关。已经对此立案的杭州市公安局亦未透露姜霞倩所涉罪名。

“钱塘银行”之死,仍有谜团未解,尤其是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当中扮演的角色。但这个失败了的民营银行筹办过程,仍可给予觊觎金融业的民间资本,乃至监管层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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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本期作者

冯军

冯军

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浙江省,不应因钱塘银行之死而停止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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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吕雯瑾

吕雯瑾

朴素地从存款人角度出发,也许民营银行难办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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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

刘中盛

刘中盛

炒作民营银行而获利的人很多,受惩罚的人却只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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