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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 | 中检院:两家厂商10万瓶狂犬疫苗被拒绝签发

[摘要]按照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须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对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未经批签发的疫苗无法上市销售。

腾讯新闻 作者江晓川

负责对疫苗制品开展强制检验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11月21日发布消息,不予签发两家长春企业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合计约10万瓶。

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迈丰”)生产的约4.3万瓶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及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卓谊”)生产的约5.7万瓶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被不予签发,无法获得上市许可。

按照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须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对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未经批签发的疫苗无法上市销售。

吉林迈丰的官方网站显示,这家成立于2001年的公司,在2007年获得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生产车间通过GMP认证并获得证书。

长春卓谊的官方网站显示,这家成立于2005年的公司,在2016年获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注册批件和GMP证书。

此前,狂犬病疫苗重要生产厂商辽宁成大生产的77516瓶狂犬病疫苗在10月23日被拒绝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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