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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 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解决“人从哪来、钱从哪来”难题

[摘要]公办园一向收费低廉,但“一床难求”;高端民办园则收费甚高,广大百姓“望园兴叹”。通过平抑收费标准和动态调整收费机制,有助于平滑公办园和民办园之间的收费差距,让更多的孩子能接受得起有质量的学前照护和教育。

腾讯财经《灼见》特约作者 杨菊华(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2018年11月15日晚,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从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人财物保障和幼儿园保教质量到依法监管和组织领导,都提出具体和明确规定,为补齐“入园难”“入园贵”等民生短板开出了一剂“良方”,可为新时代实现“幼有所育”保驾护航。

普及与普惠并重,短期与中期目标明确,为幼儿园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意见》明确了普及与普惠的基本方针,强调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同时,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内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毫无疑问,这将是今后新时期指导幼儿园事业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基础性意见,对学前教育体系和儿童早期育教意义深远。

完善教职工待遇,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可提升幼教职业的吸引力,解决“人从哪里来”的难题。普及与普惠必须要有稳定、高质量和有责任心的师资队伍,而这一直是学前教育的严重“短板”。《意见》提出,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从而有助于解决“人从哪里来”的难题。

建立动态收费调整机制,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推动幼儿育教资源获得的公平公正,合理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难题。《意见》规定,根据办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家长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民办园收费价格监管: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接受主管部门监督;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收取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公办园一向收费低廉,但“一床难求”;高端民办园则收费甚高,广大百姓“望园兴叹”。通过平抑收费标准和动态调整收费机制,有助于平滑公办园和民办园之间的收费差距,让更多的孩子能接受得起有质量的学前照护和教育。

就近就便设园,扩大学前教育的资源供给,既解决“物从哪里来”的难题,也缓解家长和幼儿舟车劳顿之苦。学前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至少涉及人财物等多个要素和多个层次;满足儿童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的难题,必须要有相应的硬件设施。但是,幼儿园的新建或改建不应追求“高大上”或“应景之作”,而应以最大限度地契合百姓的需求为宗旨。

为此,《意见》提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办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和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大量的研究发现,家长希望幼儿园设在社区(包括居住社区和就业单位)中,尤其是居住社区。《意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强调,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正好契合广大家庭的切实需求,既有助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也方便了家长和幼儿的服务利用,一举两得。

因龄施教,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有助于缓解“育儿焦虑”,助力儿童个性化成长。《意见》要求,注重保教结合,幼儿园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因此,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这一点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突出的是“以孩子为本”的理念,强调的是不要拔苗组长,而应因龄育教,从而扭转“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的偏颇,还给孩子快乐的童年。这无疑将有助于纠正目前社会上过度育儿之风和育儿焦虑这种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提高学前儿童的综合能力,进而改善全人口的综合素养;同时,它突出了幼儿园的功能,即它是一个孩子能自由耍玩和发展个性的空间,而非竞争低龄化的新场域。

总之,《意见》不仅从总体目标上对幼儿园阶段的学前教育提出了要求,也就具体落地途径进行了阐释,总结并吸取了过去多年幼儿园的经验教训和新时期家庭对幼儿园育教的需求,是一部新时代3-6岁儿童学前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内容全面丰富,指导性强,意义深远。

当然,“幼有所育”的对象不仅仅只有3-6岁的儿童,还有3岁以下的婴幼儿。在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均发生巨变的背景下,托育服务(尤其是保育服务)更是目前家庭、尤其是双职工家庭刚性、迫切和重大的民生需求;而在这方面,公共服务的短板更为凸显,社会化服务几乎完全缺失。希望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3岁前这一群体的育教意见和政策早日出台,实现新时代学前儿童“幼有所育”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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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lemen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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