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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优化审计署职责”:有利于节省行政成本和审计监督事业发展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今天上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炉”。方案要求,优化审计署职责,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对此,专家表示,相关职责的划入有利于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整体监督,节省行政成本和审计监督事业的发展。

方案显示,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认为,优化审计署职责是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部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包括对人的监督和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情况的监督,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对国家事业发展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审计机构来完成。这次划入有利于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整体监督。

“具体来看,有几个好处。”汪德华说,一是有利于加强党对国家审计事业的领导,把各项监督职能统一到一个部门,党的领导可以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节省行政成本,将以前多部门的大量人员集中到一个部门进行优化;三是有利于审计监督事业的发展,各方面信息可以进一步归集到一起,审计的基础主要就是依赖信息。此外,对于被审计单位来说,可以减轻被审计的负担,避免多次审计、重复监督或检查。

汪德华称,过去这些部门的职能有一些重叠,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与审计署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就有一些重合。从审计职责方面看,国有企业审计是比较薄弱的一环,虽然审计署下设企业司但力量有限,这次优化可以加强国有企业审计,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提升财政资金的绩效。

不过,汪德华也指出,此次划入的机构职能涉及大量的工作人员,规模比较庞大,如何将大量的人员和机构协调和组合,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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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ong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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