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ETF基金份额公告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份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超过认购金额的0.80%。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 认购费率 |
M<50万份 | 0.80% |
50万份≤M<100万份 | 0.50% |
M≥100万份 | 1000元/笔 |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00元,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2:某投资者通过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10,000×(1+0.80%)=10,08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80%=8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0元,方可认购到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份额和认购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T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第i只股票在T日的均价”和“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认购佣金由销售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销售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如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则其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其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如下: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1+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1.00
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3:某投资者持有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分别为5,000股和1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T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0.80元和8.8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股票A5,000股和股票B10,000股,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5,000×10.80)÷1.00+(10,000×8.80)÷1.00=142,000份
认购佣金=1.00×142,000×0.80%=1,136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142,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136元的认购佣金。
例4:续例3,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佣金=1.00×142,000×0.80%÷(1+0.80%)=1,126元
净认购份额=142,000-1,126÷1.00=140,874份
4、认购限制
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现金认购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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