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说明

1、综合实力100强

评审准则:

根据五大指标排行加权复合得分最高的100家公司入选主榜,并被评为年度港股100强。
五大指标权重及说明如下:

1)营业额:20%
公司的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流入金额的总数。由于精确计算银行以及保险行业的营业额比较困难,所以营业额的权重不大。
2)税后净利润:25%
收入除去销售成本、经营费用以及税收便得出净利润,再扣除非控股股东应占利润而得出归属本公司股东利润。在衡量公司在指定时间内的盈利能力,净利润有很高的重要性。净利润往往是决定一家公司的股票价格的最重要因素,因此净利润同样占比较大的权重。
3)总巿值:35%
以2014年9月30日收市价乘以发行股数,以公司市值来排列上市公司排名;同时,投资者可以透过市值对比衡量增长与潜在风险,所以市值占有一个相对较大的的权重。至于已发行A股股份的H股上市公司,其市值为H股市值加A股流通股份市值。
4)股本回报率:15%
计算方法为归属本公司股本净利润除以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股本回报率用作衡量股东投资的资金,可以带来多少利润。 股本回报率用作衡量股东投资的资金,可以带来多少利润。股本回报率在比较同一产业内不同公司的盈利能力方面具有一定参考性。所以股本回报率权重也不低。
5)股息回报率:5%
计算方法为全年股息除以上市公司于该年结日或最接近年结日交易日的收市价。股息回报率是一种衡量公司相对于股票价格派发股息数目多少的财务比率。息率是一种衡量公司相对于股票价格派发股息数目多少的财务比率。需要通过投资组合产生起码的现金流的投资者,可以投资那些派发股息相对较多及较平稳的上市公司。股息收益率权重较小。

备注:

1)本次评选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2)本次评选所依据资料为上市公司在联交所披露的公告信息
3)以2014年9月30日为止,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巿必须超过一年
4)以下类型公司/产品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a)纳指7雄,即戴尔、Amgen Inc、思科、英特尔、应用材料、星巴克及微软不入评选;
b)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c)进入除牌阶段或公司被上巿公司被申请清盘呈请;
d)于香港发行预托证券;
e)于最近一年变更控股大股东;
f)从创业板转主板上巿不足一年*;
g)长时间停牌后,复牌不足一年的上巿公司*;
h)Chapter 21上巿公司;
i)上巿公司长时间停牌直至现在*;
j)以香港作为第二上巿的公司

* 有关名单以香港交易所网站公布为准

1)本次评选以港币为统一计价标准,汇率为1元人民币=1.275元港币,另1美元=7.7955元
2)于香港交易所上巿H股公司,其巿值亦计算国内发行A股及B股股份
3)于香港发行A股B股公司,合并其巿值计算
4)本次评选所采用的市值资料以本年度9月30日收市价数据为准,市值采取A+H股市值来计算,H股股份是以H股市值加A股流通股份来计算。
5)腾讯为主办单位之一,不参与本次评选。
6)本次评选所采用100强上巿公司市值300亿港元以上(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计算)及税后净利润达到2亿港元或以上。


2、综合实力10强(中型企业)

评审准则:

根据五大指标排行加权复合得分最高的100家公司入选主榜,并被评为年度港股100强。

五大指标权重及说明如下:

1)营业额
2)总巿值
3)税后净利润
R4)OE
5)股息回报率
备注:

1)本次评选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2)本次评选所依据资料为上市公司在联交所披露的公告信息
3)以2014年9月30日为止,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巿必须超过一年
4)以下类型公司/产品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a)纳指7雄,即戴尔、Amgen Inc、思科、英特尔、应用材料、星巴克及微软不入评选;
b)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c)进入除牌阶段或公司被上巿公司被申请清盘呈请;
d)于香港发行预托证券;
e)于最近一年变更控股大股东;
f)从创业板转主板上巿不足一年*;
g)长时间停牌后,复牌不足一年的上巿公司*;
h)Chapter 21上巿公司;
i)上巿公司长时间停牌直至现在*;
j)以香港作为第二上巿的公司

*有关名单以香港交易所网站公布为准

1)本次评选以港币为统一计价标准,汇率为1元人民币=1.275元港币,另1美元=7.7955元
2)于香港交易所上巿H股公司,其巿值亦计算国内发行A股及B股股份
3)于香港发行A股B股公司,合并其巿值计算
4)本次评选所采用的市值资料以本年度9月30日收市价数据为准,市值采取A+H股市值来计算,H股股份是以H股市值加A股流通股份来计算。
5)腾讯为主办单位之一,不参与本次评选。
6)本次评选所采用综合实力10强上巿公司市值介乎100至300亿港元(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计算)及税后净利润达到2亿港元或以上。


3、综合实力10强(小型企业)

评审准则:

根据五大指标排行加权复合得分最高的100家公司入选主榜,并被评为年度港股100强。

五大指标权重及说明如下:

1)营业额
2)总巿值
3)税后净利润
4)ROE
5)股息回报率
备注:
1)本次评选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2)本次评选所依据资料为上市公司在联交所披露的公告信息
3)以2014年9月30日为止,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巿必须超过一年
4)以下类型公司/产品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a)纳指7雄,即戴尔、Amgen Inc、思科、英特尔、应用材料、星巴克及微软不入评选;
b)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c)进入除牌阶段或公司被上巿公司被申请清盘呈请;
d)于香港发行预托证券;
e)于最近一年变更控股大股东;
f)从创业板转主板上巿不足一年*;
g)长时间停牌后,复牌不足一年的上巿公司*;
h) Chapter 21上巿公司;
i)上巿公司长时间停牌直至现在*;
j)以香港作为第二上巿的公司
* 有关名单以香港交易所网站公布为准
1)本次评选以港币为统一计价标准,汇率为1元人民币=1.275元港币,另1美元=7.7955元
2)于香港交易所上巿H股公司,其巿值亦计算国内发行A股及B股股份
3)于香港发行A股B股公司,合并其巿值计算
4)本次评选所采用的市值资料以本年度9月30日收市价数据为准,市值采取A+H股市值来计算,H股股份是以H股市值加A股流通股份来计算。
5)腾讯为主办单位之一,不参与本次评选。
6)本次评选所采用综合实力10强上巿公司市值上限为100亿港元(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计算)及税后净利润达到2亿港元或以上。


4、飞腾企业奖

评审准则:

是项评选提取上巿公司最近3年净利润,透视企业净利润反差状况,反差越大,越代表上巿公司恢复能力越强,同时也致力改善营运状况,力求争取更大的股东回报。
本次评选所采用市值为50亿港元以上、营业额10亿港元以上及净利润2亿港元以上。


5、企业潜力奖
评审准则:
该子榜除涵盖净利润率、股票回报率表现,亦增加了营业额增长指标,力求真实反映企业自生动力、业务规模扩张情况。透过 3 个元素的组合,为投资者提供直观而全面的投资视角,捕捉具备业务及盈利增长潜力的明日之星。

备注:

1)本次评选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2)本次评选所依据资料为上市公司在联交所披露的公告信息
3)以2014年9月30日为止,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巿必须超过一年
4)以下类型公司/产品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a)纳指7雄,即戴尔、Amgen Inc、思科、英特尔、应用材料、星巴克及微软不入评选;
b)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c)进入除牌阶段或公司被上巿公司被申请清盘呈请;
d)于香港发行预托证券;
e)于最近一年变更控股大股东;
f)从创业板转主板上巿不足一年*;
g)复牌不足一年的上巿公司;
h)Chapter 21上巿公司;
i)上巿公司长时间停牌直至现在*;
j)以香港作为第二上巿的公司
* 有关名单以香港交易所网站公布为准
1)本次评选以港币为统一计价标准,汇率为1元人民币=1.275元港币,另1美元=7.7955元
2)于香港交易所上巿H股公司,其巿值亦计算国内发行A股及B股股份
3)于香港发行A股B股公司,合并其巿值计算
4)本次评选所采用的市值资料以本年度9月30日收市价数据为准,市值采取A+H股市值来计算,H股股份是以H股市值加A股流通股份来计算。
5)腾讯为主办单位之一,不参与本次评选。
6)本次评选所采用综合实力10强上巿公司市值上限为100亿港元(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