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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改革重头戏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方案中,财税体制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将放在优先推动的位置。据了解,在改革方案中,财税体制改革被认定是分量最重、事关整体制改革成败的一项。一旦三中全会通过相关方案,财税体制改革将在明年全国大会议后全面推展。

财税体制改革的分量加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要求:其一,要推动新型城镇化,钱从何来?新的机制下谁来管事?都涉及到财政问题。

其二,中国经济改革到了大转型、大调整的关口。上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重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和事权。但多年来外部条件大变,分税制暴露出种种问题,需要加以调整。

其三,李克强内阁上台后,在经济治理思路上与朱镕基和温家宝时期都有重大区别。朱、温强调“收”,既强调增加财政和税务收入,扩张中央财力。李克强则主张“节支”,即以“节约”政府开支为主,适度“减少”企业税收,以支持企业发展。要体现这一思路,财税体制必然要大改、先改。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是近年来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税制的作用非常淡化。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设计了特别复杂的税制:引入了产品税、增值税,仍保持工商税;企业所得税有六七个之多,并且区分外商投资和国内其他法人;个人所得税也开始征收。

1994年的财政制度改革主要解决了“收入”的问题,根本兴地改变了我国税收体制和政府间财政关系,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奠定了我国财政政策效力的基础。

1998年开始建立公共财政,进行了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解决“支出”问题。中国财政改革下一步的方向在哪?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认为,财政一半是“财”,另一半就是“政”。经过30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

如果说以往的改革主要涉及“财”,那下一步“政”是绕不过去的改革。“政”的改革主要包括:首先,科学划分事权,解决中央和地方在财力分配和政府职能分配上的问题,把国家应该管的事务管理来,减少相应的专项专业支付;其次,在财政的预算和执行方面强化各级人大的作用,严格执行《预算法》,为此必须提高财政的透明度。

“政”方面的改革是财政改革的深水区,果敢而又慎重、坚定而又持续地推进财政改革,在管理国家的方式上采取现代国家的做法,将为更深层次的改革打下基础。

要真正解决地方财政问题,可能要动分税制

近两年,地方财政问题日益突出,并且从单独的财政收入问题演变成地方经济和财政体制改革问题。实际上,以财政体制改革来解决地方财政问题的讨论已有多年,但一直未获得政策层面的认可。据媒体透露,官方智囊部门正在论证调研如何给予地方政府稳定财源,该项议题将成为今年秋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要改革方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称,“稳定地方财源应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思路涉及到的内容,现阶段各方正在论证找一些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据称,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思路将是一个整体方向,在这个顶层设计下,各项配套方案会陆续出台。

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也透露,对于稳定地方财源的改革方案,财政部研究机构在进行研究。综合来看,智囊机构人士提出的建议包括:

1、在“营改增”之后,可以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在消费终端环节额外增加一个销售税,这项销售税收入划归给地方政府。

2、适度下放财权给地方,建立完善的房产税、消费税体系,为地方政府培育财源。但财权下放要适度。据称,国内通过各项转移支付功能地方占全国财源比重可以达到80%,因而过度下放财源给地方政府并不可行,只有适度下放后,再通过合并取消部分转移支付功能来调整结构,才能更好稳定地方税源。

3、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重新定位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重新定位财权和事权的关系,或承担事权,或下放财权。目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问题,是实行了分税制之后才产生的问题。解决的根本,恐怕还是要动分税制,通过改革分税制来调整央地财政关系。但这种改革需要动税法,真正落实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