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大变革启航

201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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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PO开闸后,首批上市公司或将受到市场资金追捧。
  • 新股发行市场化机制将得以落实。
  • IPO新政将引发股市震荡调整。

由前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举起的新股发行变革大旗,如今在现任主席肖钢手里得以落实。中国资本市场延续20多年的新股审核发行制度迎来大变革。

11月30日,新一轮新股发行改革经过市场漫长的等待,终于开花结果。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并表示,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这将终结自2012年11月以来,长达一年多的IPO停滞。

《意见》提出,要厘清和理顺新股发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实现监管转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市场约束,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良好基础。

这与证监会主席肖钢此前表态一脉相承。肖钢今年8月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监管执法: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一文,明确提出资本市场监管需要更加尊重市场客观规律,扭转“重审批、轻监管”倾向。将“主营业务”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将“运营重心”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此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自2012年4月1日开启,时任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提出“IPO不审行不行”,由此也开启了新股发行由审核制向注册制过度的改革历程。

郭树清一手促成了这一轮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这也是他在增加投资者信心方面的重要举措之一。他强调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理性询价、合理询价制度为重点。

IPO开闸

首批上市公司或享政策红利

2012年11月份之后,A股的新股发行上市暂停。如今历时1年多的漫长等待,IPO重启的“靴子”终于落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表示,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公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底,约有50家企业能够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在新股发行暂停一年的时间里,排队上市的企业一度形成“堰塞湖”,尽管经历证监会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令,目前申请发行的企业仍有760多家,已通过发审委的83家企业中将会有50家左右赶上IPO重启后的第一班“列车”。当然在此之前,这些企业中的绝大多数还需对申报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并履行相关程序。

经历漫长的等待,市场人士对明年初将要上市的这50家公司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一位投资者称,“这50家公司值得期待,它们经历了证监会史上最严格的各项核查,其投资价值更有保障。”

宏源证券高级经济学家孙海琳也认为,《意见》的出台或将促进新股的炒作。她表示,明年最初上市的新股经受过史上最严格的报表审核,为投资者提供了宝贵的投资标的。

长城基金宏观策略研究总监向威达表示,市场一贯有喜欢炒作新股的热情,即使在本次IPO重启后,投资者仍有可能延续惯性对新股进行炒作。

“由于IPO暂停已经一年有余,开闸后可能会吸引大量资金打新股,而如果新股实行批量发行,可能会抑制首日爆炒”,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说。

监管、市场重新定位

证监会发布的五条《意见》中,有两条言及“市场化”: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对于IPO发行运作而言,这可能意味着一些很实在、具体的改变。

首先是拟IPO企业以往漫长的等待开始有了时限。在中国A股市场完成IPO的过程过去经常被形容为“长跑”,企业获得证监会受理后,需要一一经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的各个环节。全部流程通常需要持续数月,在IPO暂停的极端情况下可能超过一年。

此次《意见》指出,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将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新股发行的节奏也将变得更加灵活。过去在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公司与承销商需要在6个月有效期内完成IPO,这一期限约束将放宽至12月。《意见》还强调,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新股发行的多少、快慢将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新股需求旺盛则多发,需求冷清则少发或者不发,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证监会不再管制询价、定价、配售的具体过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并根据询价情况自主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与发行环节向市场放开对应的是,证监会对IPO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将显著加强。对发行人、大股东、中介机构等,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采取中止审核、立案稽查、移交司法机关等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可能被拒绝受理,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市场从这些细节中已经嗅出了注册制的雏形。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意见》一文明确表述出“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这就是注册制的核心理念。

“注册制并不是大家想象的一步跨越或一部到位,证监会本次发布的《意见》,就已经开始了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他分析到。

不久前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过,新股发行要彻底完成向注册制的改革,不仅需要意见的指导,还需要从法规法律层面给予正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透露,新股承销办法会有大幅修订,从目前的草稿来看,1/3会有改动。

《证券法》修订目前也正在进展中。11月28日,证监会主席肖钢曾在“上证法治论坛”上表态,《证券法》应当以公众投资者利益保护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应当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核心、应当以行为统一监管为原则。

IPO新政对市场影响几何?

A股市场一向对IPO重启极为敏感。如今IPO重启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意见“靴子”同时落地,市场将如何反应?

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师洪灏表示,IPO明年1月重启很难解读为一个利好。因为目前市场上的资金有限,但突然宣布开闸的消息,增加了供给,会令市场感受到压力。供给放大主要集中在估值很高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在这些板块有可能造成冲击,并且波动可能会向外蔓延至整个大盘。

不过,由于开闸尚有1个月的时间,并且市场对于IPO的重启一直有预期,所以压力能够被部分对冲。

此外,优先股的推行也很难解读为一个利好。因为在能够发行债券的情况下,企业不会发行优先股。对于优先股的期待表明企业十分缺乏资金,并在发债上面临困难。

长城基金宏观策略研究总监向威达表示,2014年1月底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这将对投资者形成心理压力,不过,目前宏观经济平稳、三中全会改革决定超预期以及将要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都将对A股形成支撑,缓解IPO对大盘的冲击。向威达称,IPO注册制对承销业务影响大的券商是大利好,对估值较高的创业板是利空。向威达表示,市场一贯喜欢炒作新股,即使在本次IPO重启后,投资者仍有可能延续惯性对新股进行炒作。

另有其他市场人士认为,新政会对中小板和创业板有较大的冲击,不排除引发股市的震荡调整。不过洪灏指出,由于市场对IPO的重启一直存在预期,也会根据现今的新政调整预期,所以长期的股票配置不须过多地考虑这种事件。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称,从实际情况看,恢复新股发行并不决定股市中长期走势,股市运行主要由当时经济基本面和宏观政策所决定。(腾讯财经王月 吕雯瑾李慧敏 发自 北京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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