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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各地目前的表态来看,调控目标和举措有松有紧,但总体来说与市场预期存在距离。甚至有评论这样评价京沪五条:可能引起短暂市场沉静,却难以抑制楼市涨势…[详细]
自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详细]
仅3月6号,北京离婚数甚至高达一千例,比平时多出了一倍。同一天在南京,离婚人数就达到了294对,是平时的两倍…[详细]

网站调查

您认为本轮楼市新政能否抑制房价? (必选)
您近期是否有买房打算? (必选)

各地细则

省市主要限购措施税收措施出台时间
北京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2013年3月30日
上海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2013年3月30日
广东明确广州、深圳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广州、深圳限购、限价继续“双限”政策,同时还强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2013年3月25日
重庆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四月底向社会公布。  2013年3月31日
合肥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2013年3月31日
大连2013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2013年3月31日
厦门厦门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2013年3月31日
济南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2013年3月31日

专家解读

  • 国家规定出售房产要征收买卖房屋差价20%的所得税。这是很合理的。还可以抑制炒房投机形成的泡沫。房屋涨价是社会繁荣造成的,主要不是个人努力的贡献。征税很合理。世界各国都有类似的税收政策。但也要考虑所支付的房贷利息该不该计入所得的收入,或应该从所得中扣除。
  • 国五条细则有感:房市调控本身并不复杂。两年前我早说过,为了精确打击投机,与其上房产税不如尽快上高额交易所得税。细则出晚了,目前仍不夠细。真正刚需第一套应进一步放宽条件;旧房換新房如何支持;如何鼓励长期租房?这一切基础工作又基于房源信息的联网等。
  • 博友要我评国五条,我看这才是正确方向的第一步。调控楼市至少可有二十步,关键看是否真想调。真调就有人急眼不奇怪,着急上火应还在后头。20%个税是税法老规定;所得税难转嫁是经济学常识;自住房免个税是既定政策:故精英们请自重不必歪曲挑唆。当然这一步走的有点乱,逻辑上的第一步是废阴阳合同。
  • 昨晚吃饭,收到许多短信和电话要求采访对房地产政策和房价的看法。我对张欣说一句:“这时候可不能说话,说什么都挨骂”。我和张欣一边吃饭一边讨论。张欣说:“你应该说,理性的表达,这是责任。”(详见长微博) ...
  • 新政出台,众说纷纭。旧政有效,何需新政?为啥没有长效机制而总要年年出新政?是坚持市场化还是坚持政府操纵市场?二中全会要减少对微观的干预,看来是句空话。旧政无力,新政会好吗?
  • 调控重任下放给地方政府了。北京房价去年降了7.6%在不在提升之列?提高首付比例空间很小,二套房提到7成,和目前的6成相比,改善型人群的敏感度很小。而目前,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定性还不清清晰。上调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后面的加大土地供应和保障房建设势必萎缩,根本目的不是解决市场问题。
  • 3月1日国办《通知》解读:1、是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承接,是正式文件表达;2、大部分重复过去政策,新表述在于:要求限购覆盖全市;限购从严、适当扩大范围;对快涨城市再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售住房按20%计征所得税。3、税收措施较狠,会导致二手房交易大减,若遇二套首付七成则雪上加霜
  • 炒房所得20%归政府,房产投资者囧了:1,政府笑到最后,地是政府的,钱是他印的,你说这房地产该谁赚钱?2,政府印钞票抬升房价,赚了的吐回给政府,3,想国内卖房套现转移资产到国外?把钱留下。4,贪官们,别玩房子了,最终还是交给组织。
  • 新房产调控国五条可能影响:1、这政策和潜在房产税一样让房产的投资属性下降,国人投资渠道进一步收窄;2、二手房成交将缩减经纪人日子难过可考虑做租房新房;3、加大土地供应将让成交量提升房产商和相关行业日子会更好;4、这政策谁也不知道怎么出来的所以谁也不知道会出什么更离谱的政策,投资别的吧。
  • 【中国已打响痛抑房价战役】从新国五条的实施细则看,中国已经打响痛抑房价战役。1、地方政府将全力执行中央调控,抛却土地财政依赖;2、开发商、炒家及投资客的心态将大受打击;3、市场供过于求将长期持续;4、监管力度大幅加大,违规经营将受到很大抑制;5、新闻导向日趋理性,房地产信息日渐透明。
  • 国五条细则新鲜出笼!非常重要的、具有新意的三条:1、限购进一步升级,明确了统一标准!2、二手房的个调税,由交易总额的1-2%,从严按差额的20%征收!3、少数高房价城市,将提高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其他还有诸多细节,值得关注。另外,以国办名义下发,而非部委分头行动,规格较高!
  • 新的房地产调控“国五条”,让新房比二手房多了20%的价格优势,抑制了二手房买卖需求,保证了开发商卖新房的优势,开发商们心里更踏实了。从古到今啥时的政策对开发商这么有利呢?都是党的政策好,大家都要学那李双江高声歌唱:红星罩我去卖房。多年的事实证明,凡是政府极力不让做的事,准是合算的事。
  • 本次调控三步走:第一步:2月20日,国务院会议出国五条。第二步:2月26日国院办公厅出中央细则(今天公布而已),强硬升级。第三步,地方(可能还有部委)出台执行细则,主要集中于3月出台;地方细则尤其是一线城市,还将再度升级:二套房贷、限购、限价、预售资金及审批等诸多环节,“花头”很多!
  • 国五条实施细则发布http://url.cn/Cnz3MZ 最厉害的是增值部分20%个税。严格持续执行,后果就是屌丝们彻底失去在城市中心买二手房的机会——要么多承受20%增值税,要么全款(这个谈何易)以实现规避部分税收。至于扩大保障房(地方政府根本没钱没地)和一手商品房供应(开发商傻?),纸上谈兵而已。
  • 落实"国五条":需在改善刚需供求关系上下功夫。尤其是一线城市,刚需需求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主导地位。如果供求关系得不到有效改善,那20%个人转让所得税有可能转嫁到刚需者身上,从而实则变相推髙房价。因此,改善供求关系才是稳房价出路。
  • 国务院:二套房首付利率提高 卖房征20%税 [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将提高二套房首付和利率] [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 [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工作不力将被问责] [“新国五条”出台后未见效果]
  • 房地产国五条细则出台对于地产商来说没有实质性的利空,甚至是利好,而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这个利空简直太大了,因为以后就不那么容易转手了,而对股市来说是天大的利好,因为又有资金来源了,这才是真正的“救市”啊!
  •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尚需明确五大事项】新国五条实施细则正式落地,严格程度超出很多人预期。可细究下来,尚有诸多需要明确界定的事项:1、房价控制目标的准确尺度;2、多大幅度为房价过快上涨;3、几年纳税年限为限购执行标准;4、二套房贷从严的尺度;5、对于发布虚假信息、制造谣言者的处罚尺度。
  • 国务院3月1日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售房征20%所得税。肯定有人说又会推高房价,你这么说可能也有道理,卖房的人不愿意吃亏,不收税还涨价呢。但是,如果这个措施能逆转楼市的方向,事情就完全那不一样了!
  • 地产加税的事,我打算不再提了。10年房价调控,换来三个不满意:无房户不满意,有房户不满意,地产商不满意。广而言之,就是“宏观调控”10年,没有人满意。于是乎,目前所有的不满意对股市都是重大利好。过去越糟糕,越是利好。为什么呢?当然说不得。我辩证唯物主义当年满分,年轻人不懂的。
  • 对调控希望:①调控不再是为斗气、为面子、为证明谁说的算;②莫堵死改善、养老和学区房需求实现途径,勿使年轻人不敢结婚或者被逼离婚;③财政收入增速年远超GDP增速,企业、百姓负担很重,勿逼大家移民;④硬收20%所得税也可,但应在增值中先抵扣掉利息支出、折旧、物业费、维修费、中介费、已缴税收

各界质疑

  • 据说北京市的国五条细则就要出台了。首付比例提高到七成,20%售房个税会再次强调,这在预期之中。坚持基调,软化处理,因地制宜,无非如此。北京市向来比全国其他地方更讲政治,因此成为地方政策的风向标。另外,说句玩笑话,对京籍单身人士的限购,直接提高了单身男士在婚姻市场上的身价。
  • 我今天刚向北京市政府提出对京籍单身男女限购的怪招,他们没听懂是调侃,反而当成真事办了。以后我说话可得小心,若我再调侃说要征收单身税,他们再采纳就把笑话闹大啦。| 赵彤(@zhaotong7892009): 【建议北京单身限购】建议北京市规定严格限制单身男女购房,以防止各地汹涌澎湃的国五离婚潮冲击伟大首都
  • 折腾一个多月,成功地将北京房价推上新台阶。政策有效没效,不看广告看疗效,真心希望它能把北京房价降下来,可是,能吗?反正对我来说,一切加税政策如没有减税政策对冲,我就反对。收了这20%,把首套刚需房一切税费全免行吗?不要只进不出,成貔蝤了。 || 崔丹(@cuidan0313): 靴子落地
  • 想多买套房子发猜被20%的个税截住了;想离婚买房被单身只能买一套堵住了;想搞个阴阳合同把少交点税,被增值税给卡住了;想把腐败资金投到楼市洗洗,被房产登记制度给套住了。。。。多搞几张身份证,跑掉?
  • 房子会增值吗?增值的是土地。这道理谁都懂吧?政府收了土地出让金,开发商交了土地增值税,买房人再转让时仍需按全额缴1%土地增值税;卖房差价来源不还是地吗?再征20%个税,将来再征房产税。嘿嘿,龙虾也就一虾三吃吧?政府您打算在土地增值上几吃啊?听说不是要让更多人民群众分享城市化的好处吗?
  • 有人说新政很严厉,有人说新政很温柔。关键是新政有助于实现小康社会吗?有利于发展市场吗?有利于促进消费和改善住房条件吗?
  • 问题的根源在价格形成机制,而不在价位,这是白痴都想明白的事情!但吏治和税制决定了个人前途,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土地财政,压房价不过是做个姿态而已!
  • 房价上涨首先要问有权伸手去按动印钞机按钮的那只手!那是谁的手?滥印纸币是经济上最坑人的恶行。
  • 政府以抑制房价上涨为名从房产交易中征的每一分税,都会转化为房价进一步上涨。税由买卖双方分摊。卖方分摊的那部分,就是拿到手的钱减少;买方分摊的那部分,就是上涨的房价。除非买方占据绝对优势,税收全部由卖方承受,否则房价就会涨。可是,买方占据绝对优势的市场,还用得着抑制房价上涨吗?
  • 20%个税实施细则:1、二手房房价、房租均会涨;新商品房,至少不会降;抢新房,有利于卖地;2、至少不会影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新一轮卖地抢地会起高潮;降房价,不可能,副作用,会强烈,细则短命和可操作性,难说;3、交易阴阳合同,卷蹄重来、私下低价交易,在所难免;吐槽,在所难免。
  • #经济解释#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国务院不懂,限制交易并没有减少需求,只是冻结了需求,并且也冻结了供给。掩耳盗铃的政策搞了十年,就没有一点新花样?
  • 【送调控两个字:脑残】明知除了一线城市,二三线以下城市在长期脑残的“城镇化战略”下住宅用地已过量供应,地方债不堪重负,却还全国一刀切地限制投资增加二手税费,只能用两个字形容:脑残。真正化解地方债和让百姓收入追房价其实可同时解决,只是有人不管洪水滔天只要短期政绩。
  • 对旧房交易征20%个调税引发争论。一我不卖了光租。房子供应少了怎么跌?二不敢买房了租房吧,租金会上涨。三不敢卖老房买新房了会少20%资产。房地产市场可能会死掉经济可能会冷却。但还是没到点子上,在货币M2达百万亿下,怎么跌啊。房价硬压普通物价米10元肉50元等大涨怎办?
  • 要看到此前北京等热点城市交易的急剧上升、房价的上涨,是几年来一些合理需求被限购限贷政策严重挤压、推后,在无法承受时的决堤、爆发,是一种报复性反弹,也是对行政干预效果的事实性差评。若不能对其科学认识,还是斗气,一味打压,不但达不到目的,还将制造下一轮的暴涨,更偏离了执政为民的宗旨!
  • 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阅读了六条细则,竟然对政府介入市场的角色不减反增。只要政府仍然是利益相关方,每次拿走房地产食物链约50%的利润份额,由它主导下的房价调控,就像让一个人用刀割下自己的肉来给你吃一样。
  • 【最荒唐的调控细则】新出台的“个人售房差价按20%缴个税细则”,表面上看是最严厉的,其实是最荒唐无效的,卖方按行规都报实收价,这部分税费肯定转嫁到买方头上,羊毛出在羊身上,二手房价势必涨,一手新房能不涨吗?老百姓不是傻子,想推高房价增加政府税收就明说,何必绕一个大圈呢?
  • 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仔细看了一下,除了会进一步刺激二手房价格上涨外,真的没看出什么能够让普通老百姓买得起房子的内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不如提升百姓收入,继续限购意味着继续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也意味着继续刺激上涨。20%的所得税最终还将转嫁至购房者身上。调控=空调。

市场影响

  • 【新国五条是在催动房价大涨】表面看好像在大张旗鼓抑制房价,实际效果却是告诉人们房价暴涨势头政府都挡不住。如果真要抑制投机性购房一条足矣——像西班牙等欧洲那样,立法鼓励人们占有空置房。08年房价下降,国务院也是一条就让房价又返身向上——不准银行逼开发商还款。现在真要抑制同样一条足矣。
  • 细则措辞严厉、新意颇多,标志着调控实质性升级,对市场的影响将超出预期:接下来,1、市场整体的活跃度,将持续下降两个季度左右。2、住宅成交量先降温,二季度就会表现出来。3、二季度房价涨幅有所回落,下半年个别月份出现环比下跌。4、二手房降温幅度超过一手房。5、一二线降温幅度超三四线!
  • 房地产调控趋严:1、雷声大雨点小,越貌似严厉越彰显政府外强中干;2、二手房市场将会把已经买房的套牢,一手房市场和商业地产资金分流更加有理,政策向开发商倾斜;3、政府是真正解决民生问题还是严厉榨空两头的实质清清楚楚;4、房地产不再是好的投资渠道;5、房地产调控趋严对股市是重大利好。
  • 【20%个税将推涨房价?】做个比较:一套普通房,买进100万,卖出200万,按原征税方式,总额的1%,交税2万;按新规差额的20%,交税20万。相差10倍!很多人认为,增加这么多税,卖家一定会转嫁给买家,二手房价还得涨!其实不一定,市场降温后,买方也不愿承担。市场强弱,决定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抓狂]
  • 凡是用税收调节的办法一定不是标本兼治的长远办法,价差20%的转让所得税预计会带来的副作用:1、将会使二手房行业雪上加霜;2、会转嫁买方身上,导致房价骤涨;3、房价越来越高和交易越来越萎,将会让楼市面临灭顶之灾;4、短期的税收杠杆会掩盖制度上的沉疴;5、凡以敛财为落脚点的调控不是好调控。
  • 存量有长期估值的压力(流动性补偿提高),它不愿意进入出租市场,也没关系,承受这个压力加上时间价值的损失和折旧,对目前出租市场供给不会减少,有可能还会增加。二手交易短期可能会下降,但中国二手交易所占比重本来就不大。当然租房子的人可能会增加,对短期租房市场有影响,但没那么大
  • 【房价面临新一轮大涨】个人认为,房价将迎来新一轮大涨,因为国务院刚刚公布了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涨幅应该不会低于20%,因为通知规定“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羊毛出在羊身上,税收最终会转嫁到房价里。此外,历史上每一轮调控都推动了房价的上涨,而政府则是唯一的赢家。
  • 国五条细则属于延续09-2012年调控,原汁原味且没有变化,仍没有可预见的调控能力,再加上各地因地制宜调控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次调控目标仍只能仅限于房价年涨幅三成以内,总体看,这次调控后房价仍会平稳上涨,个别地区会出现暴涨的现象,立帖为证。
  • 无用的空喊,老调重谈,没有实质性,调控调了几年,结果在2012年调的房地产整体板块盈利达到最高盈利,从目前的土地储备量与开工量来看,未来三年房地产整体板块的盈利还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 国五条的出台,对很多人来说是房子折价20%,这些人中炒房团仅是极少数,大部分都希望买房抗通胀的。民众财产说缩水就缩水,完全得不到保护。其中稳赚不赔的是政府,又多了一个收钱的项目。打击了二手房交易,他们就能继续卖地赚钱。是不是这样的逻辑?老百姓全军覆没,政府赢盘。

媒体声音

  • 【新华微评】个人售房将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此政策实为楼市调控十年以来最犀利狠招,预计短期内二手房买卖将跌至冰点。不过长期看政策效果可能打折扣:一是是否会转嫁给买家再度推高房价?二是是否会带动新楼销售反而利好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三是是否抑制了改善性需求而导致租房价格猛涨?记者王宇
  • #早安#【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力度之强体现中央调控决心】细则出台速度之快,力度之强,体现中央调控决心。房价虚高,已成民生之伤。高企的房价背后,是供需关系的失衡,更需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住有所居,是政府责任;改善条件,靠市场调节。各安其所,各归其位,则房价稳、民心安。
  • 【你好,明天】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速度之快,力度之强,体现中央调控决心。房价虚高,已成民生之伤。高企的房价背后,是供需关系的失衡,更需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住有所居,是政府责任;改善条件,靠市场调节。各安其所,各归其位,则房价稳、民心安。
  • 【解读:卖房按差额征20%个税】以一套5年前购买时总价50万、目前售价200万的二手房算,此前全额1%征税,需缴个税2万元,新政后按差额20%计算,需缴个税30万元,多28万元相当于房屋成交价14%。业内人士:如供求关系得不到明显改善,新增个税也许会再次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人民日报)http://url.cn/ACd6YQ
  • 【晚安,中国】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再出重拳,实为近来楼市调控最犀利狠招,短期二手房买卖或将跌至冰点,长远效果有待观察:征税是否会转嫁给买家再推房价上扬?是否会带动新盘销售利好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是否会抑制改善性需求致房租上涨?稳房价民心所向,住有所居任重道远。(记者王宇)

2013年2月份房价涨幅前20城市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排名 城市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排名 城市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1 深  圳 102.2 103.3 106.7 11 武  汉 101.2 102.1 106.4
2 北  京* 102.1 104.3 107.6 12 乌鲁木齐 101.1 103.5 113.4
3 广  州 102 104.7 108.7 13 呼和浩特 101.1 100.3 105.5
4 厦  门 101.6 102.4 108.1 14 重  庆 101 102.5 105.4
5 沈  阳 101.5 101.3 108 15 成  都 101 101.5 104.4
6 郑  州 101.4 102.5 109 16 徐  州 100.9 100.5 103.7
7 上  海 101.3 101.5 103.4 17 遵  义 100.9 102 108.1
8 南  充 101.3 102.7 102.5 18 杭  州 100.9 93.4 92.8
9 哈 尔 滨 101.2 101.7 105.4 19 长  沙 100.9 102 109.9
10 南  京 101.2 103 102.4 20 赣  州 100.9 100.6 105.6

近年政府对楼市重要表态

2009年12月14日国四条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并明确表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2010年9月29日新国五条实行严格实行问责制,更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三、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1年1月26日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年2月16日京十五条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2013年2月20日最新国五条二手房转让严格按所得20%强化计征个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稳房价不力的省级政府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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