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税抵消减税努力
荒唐的“钓鱼岛”征税理由
因为经济形势不太景气,税务局的收税任务显得比往年更繁重。下半年开始,各地不断传来因征税出现的各种新闻。10月份传出消息,浙江某些地方,有不少企业被预征明年税收。
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不允许收“过头税”,但在河北的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仍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当地中小企业被国税局列入约谈名单,面对企业的诉苦,数额甚至可议价。更可疑的是,企业主要把税款打到一个办税员的银行账户里,而非对公账户。
献县等地的中小企业成了“过头税”的受害者,为了向他们要钱,税务部门的人竟然搬出钓鱼岛这个理由,真是让人失笑。之所以如此作为,是因为当地国税局已经数月没有完成收税任务了,挨了县里的批评,被逼无奈只好“杀鸡取卵”。而且,当地部分中小企业确实怕被查出账目问题,也只好花钱买平安。[详细]
抵消国家减免税费努力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决策层相继推出了延长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限、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推行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等一些结构性减税政策,并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促进小微企业脱危解困并获得长足发展。然而,在有些地方却还在向这些企业征收“过头税”,如此一来,国家出台的减免税费政策就被所征的“过头税”抵销、甚至于过犹不及。
很显然,绝不能姑息地方这种征收“过头税”的行为。税收的增长来源于经济的增长,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税收必然滑坡,如果此时还强行征收“过头税”来维持经济不景气下的税收增长,必然会导致“越穷越收,越收越穷”的恶性循环。
一些小微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本来就较低,而税费负担却较重,政府及有关部门本应多加呵护,使其在经济不景气时渡过难关,以利于其生存下去、发展壮大起来,才更有利于地方经济的长足发展。
随意减免税埋下恶果 经济模式提供寻租温床
如果企业存在欠税未交,在税收收入吃紧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要求其补交欠税,这是理所当然的,并非是征收“过头税”。但如果要求企业在时间上提前交税、或在征税幅度上超过了企业当期应纳税额,那就是预征税款、寅吃卯粮,属于征“过头税”了。
不能依法征税下的寻租
根据媒体的报道,沧州、衡水等地的企业是被要求“补交去年、前年的税”,而且幅度又远远超过了今年税额的五六倍。一方面当地税务部门此前存在变相减免税问题,如今又实施了强征过头税行为。而这两种行为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当然,之所以会变相减免税,也大多因为当地税务部门在完成当年的税收任务之后,对企业进行的减免,相当于征税权力被滥用;而且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竟然还可以和企业主“商量缴税额度”,随意变相减免税之后又强征税,完全置依法征税于不顾。所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此前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情况报告时说,“今年要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坚决不收过头税,同时严禁变相减免税”。
地方政府的对策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让区内发展比较好、纳税大户、就业标兵企业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多“政绩”,往往会拿出大笔财政资金帮助其扩张,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随意允诺超范围减免税收。
而那些资金往往应该投给更具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他们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扶植,反而还会遭遇某些“隐蔽的过头税”:例如税务部门会在核定税收优惠的税制要素时故意提高门槛,把这些本应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排除在外。这种做法不啻杀鸡取卵,饮鸩止渴。大量企业减产停产的代价,要远高于个别企业利润增长的正效应。
过头税不仅仅是政绩冲动产物
的确,在当下的财税和预算体制之下,税收收入下降,会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财政预算,这也被官员视为个人政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除却官员的政绩考量,财税收入减少将直接给地方治理和经济发展带来多重影响。毕竟,公共服务的开支,结构性减税任务,财政收入一减少,这些都会产生连带反映。这些客观压力,应该被承认。
尽管国家今年已经主动调低了GDP增速,但是否传递到了地方则令人怀疑,毕竟前三季度全国仅有寥寥几个省份GDP增速落后于全国GDP增速。而年度税收任务则是上级提前订下来的,并没有随GDP增速的调低而降低。
就像献县国税局已经5年没完成任务了,但其任务今年却增加了5500万元。这说明中央GDP减速指令在一些地区并未能很好被执行。而即便在经济形势不佳的情况下,财税增收机器仍层层加码,在中央调控与地方执行上制造了一种断裂局面。
因此“过头税”现象不能被简单理解为政绩冲动的产物。它是过往粗放型增长模式的一种真实反馈,离开高增长的财政收入,地方发展就会陷入“黔驴技穷”的窘境。
过头税面临失去制度土壤
过头税呼唤税收体系改革
对以上问题,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除了推出减免税措施,继续严格监督地方税务部门能否依法征税外,可以考虑为税务部门必须建立一个弹性考核机制,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多收税,在企业有困难时可以延缓缴税。即解除税务部门头上的任务压力,允许他们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征税目标,而不是由上级按照“计划指标”下派任务。
过头费大有取代过头税的趋势
事实上,今年以来,过头税已经受到了很大遏制。从税收增速看,整体上全国今年过头税征收并不高。根据财政部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8.6%,增速较去年同期大幅回落18.8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三季度增速分别为9.3%和5.7%,均低于9.5%的财政收入预算目标。尽管三季度GDP增长仅为7.4%,但还是高出同期税收增速1.7个百分点。
不仅税收增速放缓,其在财政收入比重也出现明显下降,非税收入占比则明显上升。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5.5%,比近几年90%的比重明显下降;非税收入占同期财政收入的14.5%,所占比重明显上升。过头税虽然大幅下降,但“过头费”取代过头税成为了主角,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仍然令人担忧。
制度性改革正在推进
当然,今年过头税受到遏制,不仅是因为社会舆论和纳税人抵触,以及财政部、国税总局严令禁止发挥了成效。另一制度性原因是,国税总局在全国范围启动税收征管改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提出以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为基础,将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
目前基层税源管理依然主要由基层税务局、税务所和税管员承担,这也就容易产生对征税的自由裁量,导致寻租,就像献县那样征税部门和企业主竟然能“商量着缴税”。而一旦税收征管组织和程序的重构全面展开,过头税即将失去制度土壤。
结语
中国经济正在处于转轨阶段,要解决过头税问题唯有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并改革财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