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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支持民间投资进入石化等国有垄断领域?
你觉得新36条的出台能否有效刺激民间投资?
权威声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温家宝:凡无政策禁止都应允许民资进入
玻璃门”和“弹簧门”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扩大准入…[详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
发改委:今年推进民资进入电力铁路等行业
深化或推进电力、铁路、盐业、邮政等行业改革,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详细]
新旧“36条”三大差异
涉及范围不一样
  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2010年的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后者范围小一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详细]
“新36条”更突出执行型和操作性
  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细化到二级科目的领域。如(民营资本若参加)交通铁路投资,有干线、专线和支线(领域)。[详细]
投资方式的不同
  新36条不仅是鼓励两个字,“比如金融行业,过去也说过要吸引民营资本进入,现在可能会降低一些门槛,降低一些国有(持股)比例。”[详细]
动力更大
  “2005年后,中国经济形势好,宏观调控目标是抑制经济过热。”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对记者分析,“这次激活民间投资是保增长的可持续性举措,可能动力更大些。”[详细]
2005年“非公经济36条”主要内容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加大财税、信贷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开展创业服务等。
  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