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美电器8月5日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国美电器也在昨晚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要求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的信函。[我要说两句]
公司董事局决定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就其违反公司董事信托责任及信任行为寻求赔偿。[详细]
这是陈晓引入贝恩资本进入国美后“去黄光裕”斗争的升级,因为黄的股权在摊薄,一旦低于34%,黄光裕将很难控制国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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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报
问卷调查
你认为国美起诉黄光裕会胜诉吗?
您认为谁最后能控制国美?
你是否看好国美电器未来发展?
国美股票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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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高管团队
国美董事局主席
陈晓
国美董事局主席
陈晓
贝恩投资董事
总经理竺稼
贝恩投资董事
总经理竺稼
国美电器
总裁王俊洲
国美电器
总裁王俊洲
国美电器
副总裁孙一丁
国美电器
副总裁孙一丁
    深度观察
    黄光裕与国美矛盾公开化
      5月11日在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接连投出多次反对票:首先,否决外资股东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会;其次,否决董事会对董事薪酬的厘定,显示出对董事会的整体不信任;最后,还否决了董事会“以所购回之股份数目扩大”所授出有关配发、发行及处置股份的一般授权—这直接关乎黄光裕的股权是否还会被稀释。[详细]
    黄光裕能否扳回国美股权失控局面
      一场外部资本、强势大股东和职业经理层的斗法才刚刚开始:黄光裕能否在狱中扳回国美股权失控的局面?三方角逐搬上台面是否会让逐渐稳定的国美重新震荡?[详细]
    黄光裕二审
    【上诉】黄光裕不满一审判决 二审更换律师
      近日,黄光裕案一审代理律师杨照东向媒体表示,自己已经脱离黄光裕一案,不再继续参与此案的二审,并表示自己对案件二审的进展不清楚,但并未透露具体原因 。[详细]
    【进展】黄光裕对两项罪名存异议 最迟9月初终审宣判
      黄光裕对一审判决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存在异议;在单位行贿罪中,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行贿,黄不予认可,但认可国美公司的行贿;对于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黄光裕坚持无罪。即使有罪,也表示量刑过重;在罚金方面,黄同样认为判决过重。[详细]
    【关联人物】黄光裕胞兄黄俊钦被诉四宗罪 原公安部官员相怀珠领刑12年
      黄俊钦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偷越边境罪4项罪名,已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 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以受贿罪判被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他所收受贿金半数来自黄光裕。[详细]
    分析:业内人士称二审减刑难如愿
      该案的影响实在太大,从公开的资料看,牵扯的人很多,因此,14年及6亿元的罚金并不仅仅是由一审的相关法院所作出的决定,很可能是通过更上级单位一起讨论得出的结果。[详细]
    黄光裕三宗罪
    1、内幕交易罪
        焦点: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控方指出,黄光裕在中关村重组过程中,利用所掌握内幕消息,伙同中关村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等人开设80多个股票账户。黄妻杜鹃指挥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中关村股票,成交额逾13亿元。
        辩方认为,在本案中有无内幕消息以及价格敏感期的起算点如何计算,都有待商榷。如果黄光裕利用炒作中关村科技股票的资金来源和盈利去向都指向了单位,那么构成内幕交易的则是单位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对于内幕交易罪的规定,内幕交易的个人犯罪最高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单位犯此罪的,责任人将最高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详细]
    2、非法经营罪
        焦点:犯罪还是违法?
        4月22日,黄光裕案进行第一次庭审。庭审中,法院起诉黄光裕通过内幕交易股票,获取账面收益超过3亿元人民币。控辩双方围绕上述罪名是否成立,以及被告人的具体量刑展开激辩,黄金律师团更试图为黄光裕抹掉非法经营罪,并将内幕交易定性为单位犯罪以减轻罪责,但法院终未当庭宣判,这也为此案遗留了更多的悬念。
        控方指出,黄光裕通过香港赌王连超的地下钱庄将炒股资金流通于香港、内地。自07年起,黄光裕有10亿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出境,逾20亿元港币兑换成人民币入境。
        辩方认为,被指控的8亿元人民币属于黄个人所有,黄光裕通过地下钱庄将自己的资金转出境外,并不具有营利性,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犯罪,这种行为只是违反国家外汇监管制度,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详细]
    3、单位行贿罪
        焦点:风险转向国美?
        在检察机关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起诉书》中,原先涉嫌行贿罪的黄光裕变成了单位行贿罪。
        控方指出,由黄光裕控制的两家公司向5名公安系统和税务系统官员行贿456万元。
        对于黄光裕而言,行贿罪的惩罚将会高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单位行贿罪的惩罚则缩减至最高5年的人身自由刑。
    然而,对于国美而言,情况则完全不同。国美作为上市公司,其操守与信誉至关重要,受没受过刑事处罚,绝非大而化之、可有可无的。国美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罚金,由于罚金的数额和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律师几乎不能就罚金问题展开有效辩护(因为你要是做无罪辩护,显然不涉及罚金数额这样的有罪问题;而要是你做有罪但是罚金应当较少的量刑辩护,反而会提醒法庭可以多判一些)。 …[详细]
    黄光裕案件进展
    时间事件
    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对*ST三联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08年12月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被正式批捕,间接牵涉黄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黄光裕之妻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
    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
    2009年6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
    2010年4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诉非法经营、内幕交易、行贿三罪名。
    2010年05月18日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发家传奇
    黄光裕发家史
    过程 时间 事件
    密谋 2000年初 国美开始将目光转向环境比较宽松的香港证券市场,黄与詹培忠接触。黄开始了其在香港资本市场的博弈;
    铺垫 2000年6月 Jumbo Profit联合中介人李祥福开始染指京华自动化。
    2000年7月 詹培忠的BVI公司Golden Mount控股上市公司。
    套现 2000年9月 京华自动化增发新股,实际控制人加大对公司控制力度。
    2000年12月6日 京华自动化以2568万港元购买黄俊烈的Smartech Cyberworks,黄俊烈成为仅次于詹培忠的第二大股东。
    2001年9月 京华自动化配售4430万股新股,黄控制3600万股
    2002年2月 京华自动化增发新股,全部由黄光裕独资的BVI公司Shining Crown现金收购,黄决心将其旗下的地产业务装入此壳。
    甩壳 2002年4月 黄转让11.1%的股份给机构投资者,套现7650万港元。
    2002年4月10日 京华自动化收购由黄光裕持有的Artway Development,将上市公司账面的几乎全部现金转入自己的账户。
    2002年7月 京华自动化更名“中国鹏润”
    2003年7月 再发19%新股融资3790万元,公众投资者已达总股本33%
    2003年初 国美集团将94家门店全部股权装入国美电器
    2004年4月 北京鹏润亿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把股权全部出售给BVI公司Ocean Town,Ocean Town成为了控制国美核心业务的第一大股东。
    2004年6月 中国鹏润间接买下Ocean Town,成为国美电器第一大股东



    2004年9月 黄光裕拟配售2.4亿股国美旧股,套现近12亿港元。
    2004年底 黄光裕通过荷银洛希尔配售2.2亿股份,套现13.75亿港元
    2005年1月 国美电器向黄光裕收购旗下国美家电余下35%的股权。
    2006年4月 黄光裕减持国美电器套现12亿元
    2008年4月 黄光裕减持国美电器套现21亿港元
    涉案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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