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又到了,在投资基金中,基民会遇到各种各样苦恼的问题,如老鼠仓、“铁公鸡”、基金乌龙事件、为拼规模采取夸夸其谈式营销、晦涩难懂的条款、等等,当各种困扰基民的问题发生时,无论是销售机构还是基金公司,都不能给基民以满意的回答,那么作为基金持有人,您是否已经意识到此时您的权利已经受到侵犯,您是否采取措施未回自己的权利了呢?
“3.15”作为一个提醒消费者和经营者互相尊重的日子,仅仅是个指引。更多还是需要我们消费者加强自我权利维护意识。[网友评论]
基民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情况一:基金公司乌龙事件时有发生 |
情况二:基金营销误区重重 |
[误区一:短信营销有文采不专业]
虽然早在2004年6月,证监会就颁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在第三章“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对基金宣传的内容予以规范。2008年1月,证监会又颁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禁止使用“欲购从速”、“坐享财富增长”等误导性表述。但部分基金公司依然能打着投资者教育的旗号,在证监会监管的真空地带,炮制大量的软文软语和所谓温馨提示,对基金进行片面或夸大的宣传,涉嫌误导投资者。[详细] |
情况三:“铁公鸡”一毛不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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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四:老鼠仓频频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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