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发布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名词解释

基金评级

 

    基金评价机构及其基金评价人员运用特定的方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进行综合性分析,并使用具有特定含义的符号、数字或文字展示分析结果的活动。

    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应遵循的原则:长期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公开性原则。

 

导语:证监会2009年11月17日正式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基金评价机构不得对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基金排名,对基金评级的更新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等。该规定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证券业协会要求基金评价机构自查旧账
中国证券业协会18日向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相关基金评价机构发文,要求基金评价机构会员应对其以往的基金评价业务及评价结果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评价结果,通过本机构网站等渠道予以公布。[详细]
十家机构获首批基金评价资格
这10家基金评价机构中,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独立基金评价机构3家,分别是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证券公司4家,分别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细]

政策: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
影响: 基金评价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要建防火墙

在线调查
证件会此时出台对基金评级业务的相关规定,您觉得:
您觉得目前基金评级的现状是:
对于《办法》的八大不准,您认为:
>> 查看结果
透视新规 [回到顶部]

《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证监会发文对基金排名开列九大限

《管理暂行办法》开列九大禁令,禁止对不同分类的基金作排名;禁止对同一分类中包含基金少于十只的基金和成立期不足三十六个月的基金进行评级;禁止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评价。

基金评价机构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办法明确了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办法要求,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足够熟悉基金及其评价业务的专业人员;有完善、系统的评价标准、方法以及严谨的业务规范。

基金评价遵循六大原则

(一)长期性原则,即注重对基金的长期评价,培育和引导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不得以短期、频繁的基金评价结果误导投资人;
(二)公正性原则,即保持中立地位,公平对待所有评价对象,不得歪曲、诋毁评价对象,防范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
(三)全面性原则,即全面综合评价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不得将单一指标做为基金评级的唯一标准;
(四)客观性原则,即基金评价过程和结果客观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作为基金评价的依据,不得发布虚假的基金评价结果;
(五)一致性原则,即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保持一致,不得使用未经公开披露的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
(六)公开性原则,即使用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使用公开披露信息以外的数据。

四大现状 [回到顶部]

现状一:

秩序混乱,缺乏统一的规范。


现状二:

评级结果存在片面性,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现状三:

促发短期行为。


现状四:

不关注基金公司投资方法与基金风格的稳定性,导致竞争同质化和基金经理频繁跳槽

新规三大看点 [回到顶部]
看点一:严把基金评价机构的门槛

    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明确规定,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在本办法 施行后30个工作日内,或开始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请办理入会手续。与此同时,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在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15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书面材料备案。

    征求意见稿还对基金评价人员有相应的规定,基金评价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且只有在加入一家基金评价机构后,方可从事基金评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金评价机构执业。

    点评:目前参与基金评级的机构越来越多,有券商、财经网站、投资咨询机构等等。认定基金评价人员资格,有助于基金评价机构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看点二: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

    长期以来,同一只基金在不同机构之间,排名往往不同,星级也不同;一只基金在这家是股票型,换一家就成了混合型。到底哪家评价机构有道理?现在基民不用犯愁了,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这些问题有了明确规定。

    基金分类应当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标准,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分;对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未做规定的分类方法,应当明确标注并说明理由。

    此外,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将基金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本机构网站及至少一家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向社会公告。基金评价机构修改上述内容时,应当及时备案、公告。

    点评:基金分类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为标准,不能够自立标准。基金评价机构应该将评价标准公开化,让投资者一目了然。

看点三:不满三年基金不能评级

    投资基金应该是长期行为,为防止投资者被短期、频繁的基金评价结果误导和注重对基金的长期评价,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成立不到三年不能参与评价。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表示,不能对不同分类的基金进行比较;不能对同一分类中包含基金少于10只的基金进行评级;不能对处于建仓期的基金进行基金评价;基金评 级的更新间隔不能少于3个月;单一收益指标排名(包括具有点击排序功能的网站或咨询数据)的排名期间不能少于3个月;单一收益指标排名的更新间隔不能少于 1个月。

    点评:评价一只基金,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才能对基金的投资风格及运作能力有深入了解,也才能帮助投资者选择到适合的基金。

相关阅读

2009年年初:山寨版基金评级走入末路

    证监会基金部一位人士日前表示:“基金部正在研究起草基金业绩评价管理办法,希望我国的基金业绩评价体系更加完善,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这预示着监管层有意整顿目前国内基金评价机构鱼龙混杂的局面,“山寨版”基金评级行将走入末路。

    不过,有关人士透露,今年即将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评级与评价业务指导意见》正式稿将只进行原则性规范,诸如“至少有几名专职人员”等具体的准入门槛将由证券业协会制订。[详细]

2008年底:京深沪三地问策 证监会酝酿基金评级

   为了广泛听取业界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分别在北京、深圳、上海三地组织当地基金公司代表座谈,同时重点咨询了晨星等基金评级巨头的建议。[详细]

最新报道 更多>>
·腾讯网成为银河证券基金评价业务发布渠道 05月31日
·首批基金评价机构名单遭质疑 05月26日
·证券业协会要求基金评价机构自查“历史旧账” 05月19日
·证券业协会:严格评估标准筛选第一批评价机构 05月17日
·基金公司不得引用“山寨”评价结果 05月17日
·银河证券等十家机构获首批基金评价资格 05月17日
·基金评价资格评审结束 首批名单最早下周公布 03月20日
·基金评价机构力争首批资格 首批机构不超三家 03月18日
·机构昨进京“赶考” 基金评价资格或将4月揭晓 03月18日
·基金评价业务专家评估重点关注四大类指标 03月16日
·基金评价业务专家评估组工作规则与专家名单 03月15日
·基金评价资格进入倒计时 评审答辩17日进行 03月15日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 01月12日
·基金评价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要建防火墙 01月12日
·证券业协会开始受理基金评价业务申请 01月12日
·基金评价新规实施 机构暗战“新牌照” 01月09日
·基金评价新规施行 晨星评级取消“两年” 01月05日
·基金中短期排名网上难觅踪影 基民不适应 01月05日
·证监会:财经媒体不得发布非会员基金评价结果 12月18日
·证监会就财经媒体执行基金评价管理办法答问 12月17日
评论分析 更多>>
·规范基金评价业务意义深远 05月24日
·基金评级为何不能市场化 05月24日
·基金评价业务细则渐明 入场门槛煎熬小券商 01月12日
·基金评价准入门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 01月12日
·规范排名究竟能否终结基金排名之战? 12月02日
·《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看点 11月23日
·叫停基金短期化排名 基金评级机构面临洗牌 11月19日
·基金短期排名明年起叫停 更新间隔需超3个月 11月18日
·基金评价业务新规明年起施行 明令九不准 11月18日
·基金评价机构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1月17日
·基金评价遭遇紧箍咒 谁有机会? 11月16日
·短期排名“退出” 基金评级“耐力”成主流 10月21日
·多方博弈 基金评价新规究竟冲击了谁? 08月21日
·证监会为基金经理减压 即将停止短期排名 08月14日
·证监会圈定基金评价“八不准” 征求意见 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