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已全面放开外汇业务
2003年12月,将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客户对象扩至中资企业。已有13个城市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超出承诺的开放包括:将单个外资参股中资银行比例从15% 提至20%。减少外资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档次和数量要求。允许外资银行从事衍生品业务和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托管业务。已有六家商业银行获准境外投资者参股。
2003年底,以450亿元注资为标志,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启动全面改革。
截止到2005年12月,人民币业务的开放地域已扩大到25个城市,其中西安、沈阳、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比承诺的时间表提前开放,人民币业务对象也由外企、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扩大到内资企业,已有25家外资银行向20家中资银行投资入股。
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同时上市。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IPO项目,工行A+H成功上市预示着中国银行业的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