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协会邵秉仁呼吁避免人为增加股权市场准入门槛
编辑:邬静娜 | 作者: 江晓川 [0]人气 | 2016-12-15
本期作者 江晓川

部分股权投资行业人士所联合成立社团的负责人呼吁“要为私募股权行业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市场组织环境…不要人为增加市场准入门槛。”

部分股权投资行业人士所联合成立社团的负责人呼吁“要为私募股权行业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市场组织环境…不要人为增加市场准入门槛。”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下称“PE协会”)会长邵秉仁在第八届全球PE北京论坛上表达了这一观点。

PE协会系民间组织,并不承担监管职能。根据其官方网站的介绍,PE协会系由“股权投资行业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机构。”

邵秉仁公开批评了事实上承担部分监管职能的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你不能行使任何行政权力,否则主管部门就要承担滥权的责任。”

证监会系被批评的中基协的业务指导单位,证监会在其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中基协“对私募基金业开展行业自律”的职责。

中基协在其官方网站引述《证券投资基金法》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协会”。

邵秉仁批评称,“根据中央关于社会组织改革的方向,行政机构让协会等社会团体具有行政审批权,是典型的行政权力外延,极易引发腐败。”

邵秉仁批评称,“证监会下面的这个协会按照惯性始终把私募基金当做公募基金去对待,把一般的投资当做上市公司去对待,这个理念完全是不对的。”

邵秉仁认为,股权投资的基本特征是私募性: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者是个人募集,其销售赎回都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这一特征决定了股权投资业的“高度自律性和约束性”,并不需要过多的行政干预。

尽管中基协名义上承担的是“行业自律”职能,并无行政权力,但实践中,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未取得中基协备案,被投公司或在上市发行、并购重组以及新三板等证监会相关业务中受阻。

“在投资领域我主张市场准入要实行宽入严管,监管部门要简政放权,要加强对投资事中事后的监管,让市场真正的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邵秉仁表示。

邵秉仁还批评称,中基协应当对目前股权投资行业中的乱象负责:“乱象主要是中基协最初开始实施私募基金备案制度的时候,给备案机构发放了带有金融字样的证书所造成的。”

中基协这一做法让部分投资者误认为私募基金系持牌金融机构,但中基协表示,其“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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