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

哥今天先来说段真实的故事。几年之前,哥还是个文艺小青年,参加了一次台湾名嘴陈文茜的新书发布会。会上有央视名嘴白岩松捧场。

本来因为说书的,不知怎么的,聊着聊着,话题就跑偏了,聊到了房事上。

岩松大哥说,中国大陆年轻人买套房子的年龄约在27岁到29岁之间,“这太神奇了!美国、德国、日本、英国都做不到。”

白岩松在报纸曾看到一对外地人北漂,结婚时在京买房的代价是,两人在农村的父母把家里房子卖掉,换了一个小的,“我说了两个字——混蛋。”

哥看到岩松大哥说到混蛋两字的时候,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鄙夷表情。陈文茜跟着这个话题,补了一刀。

文茜大姐大说:“傻瓜才在现在买房子。全球每一个地方都在骂高房价,年轻人租房子的有福了,但买房子的人傻了。”

知识分子的次元,老实说哥不是很懂。但哥突然想起了晋惠帝“何不食肉糜”的故事。

年轻人买房,484傻?啃老买房,484混蛋?哥再来说段真实的故事。这是哥的一个异性闺蜜的血泪史:

2006年左右,我的朋友都纷纷结婚了,结婚之后,女方纷纷逼着男方买房,不够首付的就从父母亲戚朋友那儿借,总之,先把房买了,管它屁股背后的债呢。

我从小就比较独立,好强,不愿意花家里父母的钱,也不愿意很现实地逼着男友买房,觉得他的事业要紧。总之,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而我的男友呢,他坚定地认为房市08年必崩,不愿做房奴,不愿买房,不愿让他父母再拿出那点血汗钱,我同意,然后也拒绝了我父母的赞助。

结婚之后,我们从一所房子漂泊到另一所房子,长的住3年,短的4个月。经历了和中介的一次激烈争执,还有一次一个房东半夜带一伙人来威胁我们赶紧搬走。

2011年,同学再聚会,当年那些被房贷压得苦哈哈的哥们,一个个红光满面地赴宴,有房有车,有娃有生活,这一切都是当年英明决定的结果,他们对自己的老婆心怀感激。

酒过三巡,大家感慨起我的漂泊,然后说,你把你老公害了。

不幸的故事个个不同,幸福的生活则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哥身边的一些朋友同学都是这么过来的: 06年开始工作,工作两三年之后按揭买房,买房的首付通常都是小俩口凑个10-20万积蓄,再加上双方家庭的资助,再办个20年左右的银行按揭,月供3-5k不等。

在有稳定工作的情况下,小夫妻俩的公积金加起来基本就够一套房子的月供了,所以还贷压力并不算大。

而且随着在职场中的晋升,他们的工资收入也在不断上升。所以对于这些房奴们,压力的阶段也就是在刚买房之后的1-2年内,因为首付已经耗尽了全部积蓄,甚至还借了不少钱,在这2年间,不但要还月供、还首付的欠债、还要在新居入伙时的家电、家具、装修方面支出各类费用。

但不出2年他们大多就已经没什么债务压力了,而且很可能又攒了一笔小钱准备买辆车,再过2年又开始计划买第2套房了,因为他们的房子在这三四年里大概已经增值了一倍。

其实,年轻人到底该不该早点买房,该不该花父母的钱买房,这些问题,早在7年前,地产狂人任志强在一篇文章中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房奴们应该感谢个贷让房奴们有了提高生活质量和减少后顾之忧的条件。历史已证明房价让房奴们在用少量的按月还贷获取了大量的已升值的财富。历史也已证明了,如果这些房奴们当初没有把自己变成房奴,那么今天他们所获取的各种收入已无法购买同样的住房了。

大量的二手房市场的交易可以明显看出,消费者从购房中获取的财产性收益远远大于开发商一次性卖出房产所获利润的数倍。当财产性收入让“房奴”们乐得脸上都开了花,这样的房奴岂不是美誉之称吗?

哥细细了读了任志强这篇7年前的文章,发现它几乎就是一篇神预言,之后发生的很多事情,都被这篇文章说中了。

如果当时哥看到了这篇文章,读懂了这篇文章,而且还深深地信服了。最后,最最关键的是,哥如果当时手头有一大笔现金,哥就会尽量利用杠杆,买下十套北京市西城区的学区房,那哥现在就是个亿万富翁了。吼吼吼。

那么,任志强的这篇文章到底说了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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