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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西城区禁止新建纯商品住宅

9月2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并从即日起实施。

对房地产业,《目录》禁止在北京东城区、西城区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房及老旧小区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在全市范围,《目录》禁止新建开发经营中容积率小于1.0(含)的住宅项目(文物保护区、平房区按院落进行建设的项目除外,但禁止建设独户独栋类房地产项目);禁止新设立租赁经营中的集中办公区(《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的经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集中办公区除外)。

此外,在北京中心城区:普通高等教育中,不在原校址基础上向周边扩展,不再新增占地面积。

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禁止新建和扩建民用运输机场。

禁止使用地下空间从事餐饮业经营。禁止未使用管道天然气从事相关经营。禁止使用民用电力、居民用水从事经营。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食品半成品或成品全部来自于中央厨房或者食品制造企业的除外;经营单一品种的除外)

在《目录》发布前,有关审批部门已受理审批或办理完成审批的在途项目不适用《目录》。)《目录》中管理措施分为全市和功能区域两个层面,全市层面的管理措施须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执行;功能区域层面的管理措施是指须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基础上,增加的差异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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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ong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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