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说明

冷遇背后: 农业保险大国的不足

[摘要]参保率不高、赔付标准较低、自然灾害较多且分布不均,致使经营公司数据积累不足,设计的产品会出现一些偏差,农业保险的风险特别是大灾、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还不够健全等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难题

大棚之间铺满了抽水管道,村民排水自救。资料图

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如果我家有蔬菜大棚,我就会让家人购买农业保险,万一真的出现灾害,多少也可以给点补偿。”在家乡受灾之后,王峰(化名)感慨。

前不久,受台风“温比亚”影响,山东省大范围强降水,造成一些蔬菜大棚受损、牲畜死亡。王峰的家乡正是此次受灾较为严重、全国最大蔬菜生产和集散地的寿光市。

根据寿光市农业局统计,2017年,寿光全市共有温室大棚14.7万个,此次受灾比例超过2/3。但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寿光市推行了5年的政策性蔬菜大棚农业保险投保率不足千分之一,即仅有120个大棚上了保险。

此次大灾过后,蔬菜大棚投保不足的现象让农业保险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

安华农业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黄洪伟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并且存在侥幸心理,致使部分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再加上收入低等因素是目前农业保险投保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受冷遇的农业保险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为了防范潜在的气象灾害风险,2013年,寿光市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办法,将13个镇街的10万亩蔬菜大棚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保费由政府补贴一半。试点时,农户每亩地只需要缴纳50元保费,就可获得最高6000元的赔付。

去年年底,《山东省日光温室保险条款(2017年修订版)》发布,按规定,日光温室保费400元/亩,农户需要缴纳200元,保额达到2万元/亩。保险期限也延长至1年。

从上述数据来看,农业保险保费并不高,但为何在农户方面却受到了冷遇?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不少地区农业保险投保率不高,作为农户主要考虑两点——即是否买得起和是否值得买。我国农作物养殖、种植主体多为散户,收入较低,并且这类群体投保意识较弱,另外,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也有待提升。

王峰也称,基于寿光很多年未曾出现洪灾,一方面很多种植户对灾害的发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没有必要为大棚买保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部分种植户购买了几年相关保险,结果没有出现灾情,认为买保险相当于白花钱,所以就陆陆续续不再购买了。

对此,黄洪伟举例,安华农业保险在2013年推出全国首个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抵御因生猪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遗憾的是,当时公司无论怎么宣传,不管是种植户、还是养殖户均持怀疑态度,从心里不怎么认可该保险。而2015年国内出现了60年不遇的生猪价格波动,即生猪市场价格一直走低,相关农户损失惨重。

“此后,公司不用再专门对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进行大力宣传,老百姓均主动询问排队来购买。”黄洪伟称。

对于赔付标准低的问题,黄洪伟解释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标准一般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并主要承保农作物的物化成本。从目前来看,不管是种植业、养殖业还是林业,保额还是比较低的。政策性保险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由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商业运作、投保自愿’,从国家层面来说,农业保险解决的是覆盖率的问题。”

但黄洪伟表示,不可否认,从现实层面看,“低保障、广覆盖”首先适应了我国农业生产地域分布广、涉及人口多、发展条件复杂以及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占比高的特点;而“低保障”的前提是“低保费”,特别是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费补贴政策以来,农民需要负担的保费很低,这样的制度设计有效推动了农业保险在农村的快速普及。

第二大农业保险国的不足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的农业保险发展分为两大阶段:2007年前为第一阶段,特点是政府参与有限,多以商业为主,结果是农民负担不起保费,保险公司亏损严重,被迫停止。2007年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政府给予补贴,保险公司承保经营,解决了农民负担不起保费和保费不够充足的问题。

“2007年至今,是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时期,并且取得了很大成就。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其中,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规模居全球第一。”在黄洪伟看来,我国农业保险能取得如此成就,与国家重视和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的大量投入密不可分。

原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6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2.16万亿元,年均增速38.83%;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了7倍;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7.21亿亩,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已超过70%。同时,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承保农作物品种达到211个。

银保监会数据也显示,2018年1月至6月,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67.97亿元,同比增长27.91%;农业保险保额19062.32亿元,同比增长62.29%。

黄洪伟表示,在肯定过往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参保率不高、赔付标准较低、自然灾害较多且分布不均,致使经营公司数据积累不足,设计的产品会出现一些偏差,农业保险的风险特别是大灾、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还不够健全等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难题。”黄洪伟补充说。

“虽然从业务规模上来看,我国的农业保险仅次于美国,但在保险密度、保险深度和具体的保障水平上,我国农业保险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黄洪伟认为,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加快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针对我国农业保险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黄洪伟表示,从公司角度来讲,由于现行的保险条款并非全国统一,建议相关部门根据风险区分来逐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条款,从而提高保障水平,只有这样农业保险才能往更高的方向发展,也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其实,从保险法中提到农业保险,到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近几年我国有关农业保险的立法规定进步很大,但是有些规定仍需要细化和明确,当然这也是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黄洪伟补充说。

另外,在黄洪伟看来,风险转移分散机制,特别是大灾、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程度的提高。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大灾、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据了解,我国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原则是“低保障、广覆盖”,同时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大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而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像国外那样由政府统一进行经营指导或是补贴。

对此,王绪谨建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不妨参考国外的方法,由政府参与,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在发展商业保险与政策农业保险进行无缝对接,保证受灾农民可以获得“高赔付”的同时,适当针对地方特色农产品进行赔付与参保补贴,并加快建立从国家到省级到保险公司的多层次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让受灾农民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补偿,改善对农业保险的认识。

在王绪谨看来,目前,最应该做的事就是界定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个人之间的界限,政府、市场、个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各尽其责,非常重要。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责任编辑:shawluo
收藏本文

相关搜索

热门搜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