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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沪伦通规则征求意见

[摘要]沪伦通规则共30条,主要内容有:明确沪伦通CDR发审制度,按照公开发行CDR进行监管,明确CDR数量上限等要求,明确跨境转换制度安排,规定境内证券公司参与条件、备案要求,明确CDR持续监管要求等。

上证报讯(记者 王雪青)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月31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就沪伦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跨境转换等业务规则,起草了上交所与伦交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对参与沪伦通的市场主体行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沪伦通规则共30条,主要内容有:明确沪伦通CDR发审制度,按照公开发行CDR进行监管,明确CDR数量上限等要求,明确跨境转换制度安排,规定境内证券公司参与条件、备案要求,明确CDR持续监管要求等;同时,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发行GDR安排,还有强化监管执法,明确法律责任等内容。

上证报记者 史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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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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