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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寿、中国银河均被罚

本报讯反洗钱的监管风暴升级,保险业巨头频收罚单。7月29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中国人寿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央行认定,该公司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寿被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
中国人寿表示,高度重视央行行政处罚所指出的问题,在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现场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截至公告日,中国人寿已完善反洗钱制度,建立了新一代反洗钱系统,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
翻看央行罚单,国寿今年多家分支机构反洗钱规定落实不到位,今年1月,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被央行处以罚款22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1万元罚款;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也因为违反反洗钱规定罚款24万元;今年5月,中国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被处以罚款8万元,负直接责任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被处以罚款4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金融机构也因反洗钱规定执行不力被罚并非个案。7月30日,中国银河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违反反洗钱法于7月27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央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中国银河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处50万元罚款,合计处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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