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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评论 | 银行理财新规对大行冲击有限 对中小银行影响较大

腾讯财经《闪电评论》特约作者 莫开伟

银保监会7月20日向社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相关要求,经过几个月精心酝酿和研究之后,终于推出了该《办法》。

应该说,这是为了“资管新规”在银行领域得到更好地实施而制订的具体实施细则。“资管新规”只是一个大的政策框架,而《办法》出台则是对“资管新规”具体要求的细化,使“资管新规”更具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不致让“资管新规”无法付诸监管实践而成为一种摆设,更不致让“资管新规”成为不长牙齿的“老虎”而沦落为一纸空文。因而,这是银行机构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喜事,因为它是金融领域里又一具有里程牌意义的纲领性文献,既为银行机构在开展资管业务上制度了规矩,划定了红线,又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管业务更好地、更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消除了障碍和阻力,可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能,为净化资管业务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石。

尽管《办法》意义很多、作用很大,但笔者觉得最关键还是对我国银行未来经营及金融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具体来看应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将对银行业整个资管业务起到有效的引导作用,将使银行不规范的资管业务受有遏制,使整个银行资管业务健康性增强,风险度降低。

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7)》显示,截至2017年底,银行理财规模达到29.54万亿元,其中保本产品的存续余额为7.37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24.95%;非保本产品的存续余额为22.17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75.05%。

显然,《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银行盈亏“兜底”将被打破,“资金池”也将被废除,同时“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等资管政策即将生效,无疑对银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一是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将会呈总体收缩趋势。《办法》规定银行机构不得在资产管理业务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再给予保本承诺等等,使投资者“旱涝保收”的格局将被打破,会极大地增强投资者顾虑。加之实行投资者净值化管理,提高了理财产品投资门槛,意味着理财产品每天都将接受市场考验。

二是对中小银行也带来较大的影响,因为中小银行吸收存款能力弱,此前很多是靠大量发行理财产品来稳定信贷资金来源。加之银行借助通道实现资金加杠杆、延长投资期限等行为难以为继,必然会对资管业务带来较大影响。

三是对银行资金成本带来一定影响。为了打破资管新规带来理财业务收缩的僵局,商业银行可能会利用央行放宽存款利率上浮限制而纷纷上浮存款利率的手段稳定储户,这样势必会增加商业银行组织资金的成本,对商业银行经营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可见,《办法》将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考验最大,银行业在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都将经受市场的考验。

然而,对不同的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或幅度又不一样

其一,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冲击或负面影响有限。多数上市银行,理财业务收入在总营收占比不到5%,虽然《办法》不久之后付诸实施,资管业务规模可能会出现下降,会影响银行的理财业务收入,但据有关机构披露,对营收的影响预计不超1个百分点,影响偏小。而且,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背靠母银行得天独厚的资金和客户优势,有望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新贵”;且国有大型银行由于资金实力雄厚可加大投资理财业务研发,充分运用智能投顾的手段,可有力助推资管业务的发展。

其二,对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影响较大。因为相比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吸收存款业务的能力处于弱势,加之中间业务转型受多种因素制约,呈现比较缓慢态势,过去把吸收资金的重心放在发行各类理财产品等资管业务上,而此次打破盈亏“兜底”的做法,使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永远消失。同时,消除“资金池”使得中小商业银行无法将开展资管业务得来的资金再进行其他运用或投资,使投向高风险、高获得的监管套利之路被封死,无疑会限制其资金来源的扩大,最终影响资产业务的做大。

可见,《办法》不久之后付诸实施,将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向纵深推进,虽然可能会让银行机构为之付出一定代价,但其实有利于银行防范资管业务风险,谨慎参与和开发资管金融产品;同时《办法》实施之后也有可能带来金融市场流动性收缩,加剧资金面的紧张局面,但可促使银行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快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战略转型,最终为防范化解我国金融风险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将理财产品的真实信息及时披露给广大投资者,以及公、私募分类管理,对理财产品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期限匹配及限额与集中度管理,防范“飞单”的具体措施,准确界定法律关系消除层层嵌套等等可将资管产品的合规与否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管之下,既可抑制银行资管业务混乱无序行为,营造资管业务领域生态,同时也可极大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让全社会对银行资管业务增强信心。虽然,暂时可能会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对投资者参与资管投资活动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有利营造资管业务发展的安全环境,蓄积更丰富的客户资源,最终激活银行业资管业务,为银行资管业繁荣活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作者系知名财经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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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lemen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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