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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员工违规炒股盈利18万 证监局决定没一罚一


和讯网消息 中信证券又一名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受到证监局处罚,近日,广东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中信证券员工姚某宇违规炒股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51万元,并处以一倍罚款。

经查明,姚某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2年2月23日至2017年11月30日(调查日)期间,姚某宇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

2014年3月4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姚某宇决策并操作“童某颖”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账户盈利18.51万元。调查过程中,姚某宇能积极配合调查。

广东证监局指出,姚某宇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当事人提出,涉案交易期间,其与童某颖均有操作该账户,请求酌情处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姚某宇违法所得18.51万元,并处以18.51万罚款,上述罚没款金额合计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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