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又出招!金融业穿透式监管不断被前置
从撤销违规股权到准股东被拒,金融业穿透式监管不断被前置。
金融牌照发放收紧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不断把紧机构股东、高管的入口。不到一周的时间,银保监会接连祭两道“否决令”。除了针对不合规高管Say NO,还首次公开否决了保险公司的“准股东”。
动机目的不纯的资本、“带病”上岗的高管们要小心了!监管不止一次强调:让真正想做保险的人进入保险业!
一周内银保监会多次对高管、股东Say No
长江财险的临时负责人宋静刚最近有点慌:等了一年,结果任职审批没等来,却等到了 “否决令”。
这要从2017年4月说起,当前任总经理彭柱石辞任后,这家背靠国电集团的财险公司便过起了临时负责人当家的日子。经公司大股东推荐,由宋静刚作为经营管理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务。
今年6月底,银保监会一纸批复否决了长江财险拟任总经理宋静刚的任职申请。这意味着,这家即将走进“七年之痒”的财险公司,又将“张榜”重新求贤总经理人选。
虽然宋静刚并未有保险从业经历,但在担任临时负责人期间,宋静刚已频频在各地分支机构指导经营工作。不过,伴随着监管部门一道“否决令”,宋静刚的转正之路“中断”。
“慌”的还不止长江财险,国联人寿也很“慌”。
去年9月,国联人寿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股东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2.4亿股国联人寿股份转让给宁波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金润资产”)。不过,监管的又一道“否决令”,让宁波金润资产入股长江财险“梦碎”。
今年7月3日,银保监会否决宁波金润资产入股国联人寿的申请。
不要说谎!
“否决令”剑指资金真实性
监管部门“否决令”并不少见。上证报记者查询银保监会网站,从2014年至今,在行政许可栏目中,关于不予许可的公告共计27条。其中,否决了15家公司的筹建申请、反对了7名高管的任职资格、驳斥了2家险企的关联交易、拒绝了2家险企车险费率申报。
被否决筹建的保险公司
2012.7.10 三键人寿
2012.7.11大爱人寿
2013.3.1金色人寿
2015.2.2天伦人寿
2015.2.2国开财险
2016.2.25科畅财险
2016.6.21上海欣安人寿
2016.7.21湖南安迅保险经纪
2016.8.9阳光盛世财险
2016.9.9天津北方人寿
2016.9.9云南金贝保险经纪
2017.1.5正佳人寿
2017.1.5福泰财险
2017.1.6福康人寿
2017.1.25中阿人寿
细究高管任职被否的原因,均与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
如银保监会表态,宋静刚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不予核准宋静刚担任长江财险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那么,第11条说了啥?
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从事金融工作八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十年以上等两项条件。
而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五年以上”、“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五年以上”、“其他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四项任职经历之一。
而宋静刚的简历如下:
与规定对比来看,显然,宋静刚与上述要求不符。
高管任职被否早有先例,而社会企业入股前因资金真实性被拒尚属首次。
依据银保监会的批复来看,因“准股东”宁波金润资产存在循环出资的可能,银保监会决定不予许可国联人寿变更股东的申请。
在此之前,金润资产声明3.144亿元股权转让款为自有资金,来源于其股东在2014年8月对公司的13亿元增资款。
但银保监会表示,根据该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增资款分多笔转入验资户,账户余额最高为7.43亿元,未在某一时点实际达到增资额13亿元,并且公司无法提供“增资款全额到位,不存在资金循环使用注资”的承诺说明,存在利用同一笔资金循环出资的可能。
过滤“动机目的不纯”者
近年来,个别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形同虚设,保险机构大股东或实控人“一言堂”现象屡禁不止;职业经理人带“病”上岗、履职不到位、治理不规范等问题频现。
监管重锤也指向违规股东,如华海财险、昆仑健康险、利安人寿等违规股权被撤销。与违规股东遭撤销所不同的是,准股东被拒、拟任总经理被否均在“入口”把关,折射出穿透式监管不断前置的趋势。
这也早有预兆。在今年4月召开的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了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坚持长期稳定、透明诚信和公平合理三条底线;规范高管层履职,切实加强高管层履职约束,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
在高管任职方面,去年底原保监会也发布《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业内征求意见,完善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严把高管人员这一“入口”,对高管的专业经验、从业时限、诚信品行等多方面进行限制。
在股权管理方面,4月10日起实施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全面封堵资本大鳄通过股权代持等方式控制险企的“捷径”,还明确要求投资保险公司需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加强对入股资金真实性审查。
“监管部门从源头入手,通过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准入门槛,严防‘动机目的不纯’的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多位接受采访的人士均表示,监管是想做到让真正想做保险的人进入保险业,引入具有专业能力的投资人促进保险公司转型升级和优化服务。
从严监管导向下,存在问题的机构、存在问题的高管要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