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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订草案一审未提交表决 有委员建议起征点提至万元/月

[摘要]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程恩富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每月1万,这样教育问题、赡养问题等附加问题都解决了。

  商报记者 虞洪波 综合报道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2日分组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未提请本次会议表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再审。

  ●审议草案

  个税法与百姓关系密切建议继续完善

  起征点应考虑地区收入差距

  熊群力、鲜铁可、杜小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另一个问题:起征点该不该考虑地区收入差距?

  熊群力说,“中国地区收入差距非常之大,北京的收入可能和偏远地区的收入差距非常明显,从3500元到5000元,对北上深广是个不太明显的数,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又是一个非常大的数。个税起征点是不是可以参照各地的人均收入水平?基数是有的,各地都有最低生活水平、当地居民收入分配水平。这样的话可能更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鲜铁可也表示,“我国各省份、地区的人均月消费支出情况各不相同,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人均消费支出往往相差很大。比如,2015年各省份地区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最高的是上海,人均34783.6元/年,比最低的西藏人均8245.8元高几倍。在全国范围内规定统一的免征额,难以充分反映各省份地区的实际消费支出情况,不利于实现税负公平。”

  杜小光认为,“考虑我国区域和个人状况差异加大,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在制定减除费用标准时应体现区域差异性、个体差异性以及指数变动性,使税制设计具有更多‘弹性’。例如,在区域差异方面,可考虑在全国层面制定一个费用扣除标准浮动区间,设定一个浮动指数,同时授权国务院适时对其进行调整。”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蔡毅则提出,是否可以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定幅度范围内具体确定适用标准,上报全国人大备案?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8000到9000元。

  22日,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修法是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及时将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转变为法律规范,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也减轻了纳税人负担。考虑到个税法与百姓自身利益关系密切,建议对草案继续修改完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明确相关条款细则,强化税收征管,让税制改革给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

  与会人员认为,第七次个税法修订与时俱进、亮点很多,对于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更加公平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对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给人民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都具有重大意义。

  有委员建议起征点提至万元/月

  本次个税法修改拟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起征点可以提高到每月1万元。

  “起征点还是有点偏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晓东说,“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大概涨了40%,但2011年实行时GDP是48万亿,2017年GDP是82.7万亿,同比增长近70%。今年预期是6.5%,大概达到90万亿以上。这次虽然上调了,但考虑到工资占GDP的比例,加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情况以及现在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刺激消费,我个人认为8000到1万的起征点,是比较合适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如俊也表示,七年后经济总量肯定和过去不一样,起征点能不能再提高一点。

  提高起征点可解决附加扣免问题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程恩富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每月1万,这样教育问题、赡养问题等附加问题都解决了,“刚才很多委员也讲,附加扣起来很复杂,监管难、申报难、漏洞多、问题复杂,把起征点提高了,其他附加扣免的问题都能解决了,进一步降低交税人员监管程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表示,对草案提出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还要再研究论证,可以提高到每月6000元或7000元。

  他表示,“从理论上讲,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受制于三个因素,第一个是职工收入的提高水平,第二个是物价的变动水平,第三个是居民的消费水平。根据这三个因素,7年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大致7%,CPI2%左右,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就显得不够。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分组审议中,区域差异、动态调整机制等与起征点有关的问题,也引起委员们热议。

  建立起征点动态调整机制

  分组审议中,朱明春、陈斯喜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起征点是否可以动态调整?

  朱明春说,“个税法修改了好几次,最后一次是2011年6月,这几次修改主要都是免征额问题,前几次相隔6年、2年、4年,这次是7年。我认为如果不建立一个科学的免征额的动态调整机制,和收入、支出水平以及物价水平比较科学地挂起钩来,过几年还得调。”

  朱明春建议,科学地测算免征额,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

  陈斯喜也建议,起征点和应纳税额实行定期调整,“现在几年调整一次,什么时候调整没个确定时间,社会往往讨论了很久,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后再调整,每一次调整很不确定。建议定期调整,比如三年调整一次,或者五年调整一次,这样大家能有个预期。”

  “起征点到底定多少,是5000、8000还是10000?每次都争论不休,各有各的道理。到底怎样确定更科学,这方面需要很好的研究,而不是大家争来争去,最后哪一个声音高一点,或者有关部门的意见觉得应该这样,就定下来,”陈斯喜说,“怎么计算?我认为可以考虑按照所得额中位数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起征点和各个档次的应纳税额。比如月收入中位数10000元的话,以中位数50%或75%为起征点,超过中位数的根据不同档次确定应纳税额,这样至少有一个标准。再有,和起征点定期调整联系起来,比如三年调整一次,三年重新确定个人所得中位数,相应调整起征点和应纳税额。这样比较科学一点,确定一点。”

  ●草案要点

  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年6万元

  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刘昆说。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税率结构的优化调整是修法一大亮点。刘昆说,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对经营所得,也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此次修法另一大亮点是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刘昆表示,在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扣除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刘昆说。

  此次距离上次修法已有7年,从草案披露内容看,新一轮个税改革涉及范围广、亮点多,堪称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将是百姓获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业内视为对现有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生活影响

  个税抵扣房贷利息对购房者是利好

  对于购房者来说,本次税法调整最大的利好是草案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增加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可以切实降低民众的住房压力。

  有分析人士表示,由于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所占收入水平不断攀升,专项附加扣除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也有可能导致一二线房地产市场的爆发。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表示,中国将转向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新体系将基于完整的资产信息。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当时,这一减税方式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现在来看,本次草案的提出,也是当时改革思路的一个落实。

  此次草案如果顺利通过,具体来看,购房者将获得多大的利好呢?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对于月收入为1万元左右的居民来说,只减少了百元左右的个税,基本没有影响,市场更关注其中的税率级距,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特别是房贷等支出是否能在5000元以上继续扣减个税。

  张大伟算了一笔账,参考目前北京正常的收入水平和房贷情况,按照个人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在两万元左右来计算,如果购买一套房贷在150万-200万元的普通五环外商品房,月供在1万元左右。目前剔除月供、个税后剩下的收入只有6880元/月,而个税改革后,收入结余可达到9255元/月,每月增加2375元的收入。

  另有多位业内专家表示,专项扣除标准有望在个税法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较大可能是全国适用同一标准,专项扣除可能有抵扣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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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acky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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