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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启动自贸区(港)建设“百日大招商” 吸引总部经济落地

中新网海口5月20日电(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20日宣布启动“百日大招商”,向全球投资者发出共建自贸区(港)的邀请。

资料图:海南。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根据当日召开的“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暨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百日大招商”自今日至8月底期间进行,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围绕海南省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战略、六大专项整治、民生事业等谋划项目,瞄准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点对点招商,推动条件成熟的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海南省“百日大招商”重点包括总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园区开发运营公司、产业项目,同时争取中央投资项目和资金支持。

在招商方式上,海南重点采取精准招商:突出点对点招商,包括上门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等;进行委托招商,以有偿服务引进国际专业招商代理机构实施代理招商;通过建设网上招商平台,逐步实现项目发布、网上对接、网上推介、项目洽谈等功能。

海南省将建立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统筹全省产业布局;改善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体制机制,对入驻六类24个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的项目推行“极简审批”;从项目洽谈、注册落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营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会上介绍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简称《意见》),海南省总部经济目标任务是:2018年总部经济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总部经济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势。

《意见》明确,海南总部经济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布局在海口市和三亚市。海南省对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出入境、居留、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人才安居、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便利政策。

《意见》指出,海南重视培育总部企业梯次,对总部企业不分内资与外资、已有的与新引进的均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时还制定了不同类别、不同领域的总部认定标准,对总部企业类型进行划分,针对现今新动能、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猛的形势,设立了高成长型总部,建立科学的梯度扶助机制。

根据《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海南省总部企业共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高成长型总部企业和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其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要求是由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在海南省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综合型(区域型)总部细分3个行业标准,分别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类总部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类总部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第一产业类总部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高成长型总部,对地方财力贡献定为不低于800万,同时对核心技术、研发经费等方面有所规定;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此类别对财力贡献没有具体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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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uchen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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