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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5月1日起取消抗癌药等28种药品进口关税

[摘要]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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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enxin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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