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查获携带文物出境案
大连海关隶属鲅鱼圈海关日前查获一宗外籍旅客携带文物出境案件,查获文物6件,这是大连海关2018年查获的首起携带文物出境案件。
“经鉴定,该批物品中的酱釉凸花壶、青瓷碟、白瓷碟、铜磬及木杵、青花花卉纹多棱瓶和《满洲事变关东军纪念写真帖》均为国家限制出境的文物,这些物品为民国时期和朝鲜李朝时期(相当于我国明、清时期)的一般文物,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业务二科副科长李学彬介绍道,“其中的铜磬是佛教用品,在文化研究以及佛教研究上都很有价值。”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旅客携运文物出境时,必须向海关进行申报,即便是家传文物和亲友馈赠文物等,也必须事先经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中国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鉴定标志和“许可出口证明”依法查验放行。对携带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一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没收或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