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珠:文物保护追责不能搞“下不为例”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3月3日在“部长通道”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文物保护要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出了问题就要追责,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不能搞“下不为例”。
刘玉珠介绍,在文物安全工作上,国家文物局紧扣文物安全的责任链条,不仅明确了地方政府依据属地原则承担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还明确了直接主管部门、直接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如果责任不落地,责任没有得到细化,就可能出现文物安全问题。”
刘玉珠说,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非常重要。“因为文物安全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责任大。文物的消防安全,打击文物犯罪,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等等,工作效果都与能力建设有关。”刘玉珠举例说,去年公安部有两次通缉令涉及文物安全。20起文物犯罪案件,在公布后的不太长时间里,绝大多数案件破获,犯罪嫌疑人归案。公安部门能力建设在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文物安全工作对机构、编制与队伍建设也提出了要求,这些都是工作的基础。但现在这个问题情况堪忧。刘玉珠说:“一些地方,一个文物机构挂了好几个牌子,一个人身兼数职。人的认知能力、精力体力毕竟是有限的,长期下去都会出问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忙不过来管不过来’。希望各地在机构改革中能够充分注意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