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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信托集体发声:未收到信托资金降杠杆相关文件

[摘要]此前有传言称,“国家颁布了信托资金降杠杆的政策,由原来的1:2配资降到只有1:1……所以今天跌停板的股票大多是信托进入大股东的公司,所以信托持股较多的公司要暂时注意回避。”

近几个月异常表现个股明显增加。

2月1日收盘,沪指下跌近1%,深成指下跌逾2.5%,创业板指下跌逾2%。个股方面,超过2900家个股下跌,其中千股下跌逾5%,220多家个股跌停,闪崩个股进一步扩大。

当日收盘后不久,一则消息开始迅速在市场流传。

传言称,“国家颁布了信托资金降杠杆的政策,由原来的1:2配资降到只有1:1……所以今天跌停板的股票大多是信托进入大股东的公司,所以信托持股较多的公司要暂时注意回避。”

为此,21世纪经济报道咨询了多位证券信托业务相关人士,对方均表示未收到上述相关文件。据此,最新要求仍为58号文规定的“优先受益人和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

有西北地区信托公司人士称,只要投资单票不超过20%,当地银监局可备案2:1的产品。另有华东地区信托经理表示,当地一般优先批1:1。

“证券投资类信托目前杠杆不太一样,每家银监局执行标准不一样,每家信托公司自身标准也不一样,大概在1:1或2:1。”一位分管证券业务的信托公司副总称。

他认为,目前股票闪崩有多方面原因,包括目前大盘、蓝筹已积累了相当获利盘需要调整;政策因素方面,不仅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资管计划等均有新的约束;此外去年以前的很多高杠杆产品陆续到期,都会带来影响。“比如去年做的2:1到期,新的结构化产品没有怎么办?只好就出。”

他进一步表示,现在有些2:1结构化产品续不了,因为目前监管趋势已经很明确,就是是去杠杆,有些机构的合规部门不让放高杠杆。“比如原来有8家做2:1,现在只有1~2家做,不就受到影响了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值得关注。2018年初,华鑫信托内部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类业务,暂停设置有中间级(夹层)的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

据悉华鑫信托并非个案,1月11日起,北京和上海等银监部门对信托公司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规范信托公司证券投资类业务,暂停设置有中间级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业务。

业内人士称,中间级结构化股票配资业务中,3:1:8或3:2:10在行业较为普遍。由于中间级可灵活调整,在监管比例明面上可达到1:2(劣后比优先)要求,实际上3:1:8达到1:3,3:2:10达1:4。不过前述多位受访人士称,目前做不了该类业务,且较较早停止了上述业务开展。

一位华南地区信托公司研发人士称,股票闪崩与股东中有信托计划两件事情可能高度相关,但背后的真实逻辑还值得观察,不能看到闪崩股里有信托计划就说两件事直接相关,还需全面看待,一是全面看数据,二是分析因果关系。

据方正证券分析,异常表现股特征:一是流通股中存在着大批的信托扎堆;二是异常表现个股业绩相对一般、估值偏高;异常表现个股部分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大。据其分析,30个标的中仅有4只前10大流通股中没有信托,其余26只至少有1只信托,而15只个股至少有3家及以上的信托,有12只信托持股占流通市值比在8%以上。

“2017年开启的金融去杠杆,对于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配资杠杆已经将至1:1,而信托仍存在2:1以上的杠杆,信托机构清理配资,降低杠杆率是大势所趋,叠加上银行对于委外业务的清理,信托资金来源受到抑制,在这种背景下,部分股票下跌接近平仓线,导致大幅抛售,从而导致股票异常表现。”方正证券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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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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