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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行出台房贷新政 遏制“假结婚”买房

【财新网】(记者 王婧 实习记者 方祖望)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内部出台房贷新政:从2018年1月2日起,凡是深圳户籍家庭申请购房贷款,房产登记在非深户一方(且社保不满5年的)名下,并以非深户方为借款人的,须将深户一方增加为共同借款人。

财新记者多方核实后确认上述消息。这意味着双方即使离婚,非深户一方哪怕名下无房,仍然受到限贷约束。对试图通过“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并申请贷款的人而言,这是一个打击政策。

所谓“假结婚”购房是指:一些在深圳无购房资格的外地人,通过与本地户口居民结婚,获取购房资格,购房成功后再离婚,以分割财产方式获得房产。

深圳现行楼市“限购令”规定:非深户籍必须在深圳缴纳社保满五年,才可在当地购买首套房产。在楼市调控背景下,不仅仅是深圳,全国几十个城市纷纷颁布力度不等的“限购令”,外来投资客的投资需求被抑制。

“假结婚”因此形成产业。财新记者在QQ上以“假结婚购房”为关键词检索QQ群,发现在全国范围内,光群名带有“假结婚购房”五个字的,就有上百个,其“服务范围”以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居多。

1月5日,在财新记者没有暴露身份的情况下,一个深圳的假结婚购房群的群主告诉财新记者:该公司可以通过介绍与深圳户籍人士结婚的形式,帮忙解决在深圳的购房资格、上深圳车牌等问题。“你们双方签订婚前协议,以合同形式约定好离婚事项。”他表示,目前在深圳,只要和户籍人士结婚,以家庭名义购房,房产证可单列非户籍一方的名字,“这完全是合法途径,不需要有任何顾虑。”他说,目前需要支付给深圳户籍对象的结婚费用大约是5万多元。

这名群主还表示:该公司就有房源。若是购买该公司的房源,则办理“假结婚”的中介费用可适当减免。该群的群介绍还显示:公司长期招深圳户籍人士。房地产业内将“假结婚”购房称为“双赢”——“你买到了房,我也增加了收入”。

深圳工行的房贷新政,威胁到这种“双赢”局面。此前,作为配合角色,假结婚对象几乎无需承担任何经济上的风险,而且还可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现在,夫妻双方都要登记为贷款人,“假结婚”对象至少要在名义上背负房贷。双方离婚后,户籍方购房将受到影响。深圳的限贷政策规定:深圳本地户口在购买第一套房屋时,如以前有过房贷记录,则首付比例将从30%上升为50%;若是有两笔或以上未结清的房贷,将禁止贷款。

“假结婚购房”的情况并非深圳独有。据央视2017年初报道,一名上海籍中介小伙儿,为卖房和不同客户结婚四次,其中该包括70岁老太太。

抑制“假结婚购房”,北京曾于2016年9月修改商品房网签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一起买房,其中一方有购房资格,而另一方没有,那么无购房资格的一方的名字就不能单独出现在房产证上。这将大大增加“假结婚”要面临的离婚风险。据新浪乐居2017年5月报道,北京市已再次升级网签政策:配偶或子女需具备购房资格才可单独拥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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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ong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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