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再要缴费。近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下设办事机构,严格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停止收取劳动争议仲裁费,但不包括今年5月1日前已经申请或者立案受理的案件。与此同时,相关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也停止执行。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为解决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停止收费后的经费保障问题,保障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5月1日后,全省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下设办事机构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予以追加,并从2009年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湖南省此前规定具备相关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缓、减、免交仲裁费用,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者当事人依法行使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社会效果良好。仅2007年度,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依法为劳动者缓、减、免仲裁费160余万元。(通讯员谢兴吾 记者李柯夫)
(红网-潇湘晨报 )
[责任编辑:cyliaxi]
|
新闻排行
日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即时排行
|
·[商讯]4元重组钢铁将爆发 新炒股软件终身免费 ·为什么你的股票不涨?震荡行情需用新招 ·警惕:明日股市将暴跌 重大消息:A股将大跌! ·机构千万资金买三股 迪士尼征地该股井喷 ·11月大盘可见2800? 4只“明星藏身股”曝光 |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